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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10时30分许,因尼泊尔一侧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口岸重大人员伤亡、失联。截至28日15时,吉隆泥石流灾害已造成5人遇难,558人失联。其中,外籍人员260人。消防救援队伍“水陆空”并进,持续开展西藏吉隆泥石流抢险搜救工作。
这是8月28日西部战区空军某部无人机侦察时发现的险情画面。 新华社发(曹润发摄)
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统筹调派应急救援力量紧急驰援,截至8月28日9时,应急救援力量1386人、各型救援装备器材570余台套抵达现场,正在开展人员搜救、风险监测、通信保障、道路抢通等工作。
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681人、13犬、113车、47架无人机,携带生命探测、救生、破拆、通信、保障等专业装备器材;中央企业应急力量12支、613人、408台套装备器材,包括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中国安能)拉萨基地、成都基地、重庆队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雅江集团等,携带多功能侦测无人机、三维激光扫描仪、生命探测仪、大型挖掘机、装载机等专业装备器材;调动1架高原型米-171直升机进驻日喀则定日机场。同时,从中国救援队、上海消防研究所、中国安能抽调相关领域专家31人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另外,指导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引导西藏蓝天救援队、浙江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邛崃雄鹰救援队50人参与救援行动。国家减灾中心组织“雨燕应急”成员单位派出11名飞手,携带7架侦察无人机、2架大载重无人机,协同开展空中勘查、灾情监测、区域搜索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同联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为防范风险,现场布设设备实行严密监测。侦测无人机空中巡航,俯瞰全域灾情、勘察地形、搜寻受困人员;通信布控球定点值守,对风险隐患点位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卫星便携站打通应急通信链路,实时回传现场视频影像与语音信息,保障前后方指挥调度高效畅通。”中国安能拉萨基地侦测队员陈菡潇说。专题>>>
64岁的韩友针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13年,这期间,他一直在申诉。韩友针向多个部门递交举报材料,反映临海法院执行局存在错误执行的问题,这起执行案“悬置”十余年,“法院既没有撤案,也没有继续强制执行。”
蒙新公司旗下被查封前的煤矿。 受访者供图
韩友针告诉记者,自己是因为一起他人的借贷案件,变成了“老赖”,而他既不是借款人,也不是借款协议中的担保人,在那起借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里,也没有要求他还款,但是在案件执行阶段,他却被法院认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至2011年,韩友针所在的鄂尔多斯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新公司”)将旗下的一处露天煤矿承包了出去。而承包人正是那起借贷案件里的借款人,在承包煤矿之后,承包人因为资金短缺,又从两名债权人处借了2000万元。此后,因为资金链断裂,那名承包人既没有向蒙新公司付清全部承包款,也没有还上那笔2000万元的个人借款,后来其债权人选择越过借款人,直接找到了韩友针和蒙新公司。
在韩友针看来,他们公司只是将煤矿承包给了第三人开采,第三人个人的借款纠纷理应与他们无关。不过此后随着浙江临海市人民法院的介入,这起借贷纠纷发生了变化,韩友针和蒙新公司被要求承担还款责任。“它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合同具有相对性,仅约束合同相对方,而执行法院直接把两个合同进行穿透,硬关联起来,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韩友针和蒙新公司向临海法院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均被驳回。
在交涉过程中,韩友针发现,那起借贷案件中的一名债权人与时任临海法院执行局的一名庭长是兄弟关系,“那名庭长不仅没有回避该案,甚至从浙江临海赶到内蒙古鄂尔多斯,直接参与处理这起借贷案件。”在此背景下,韩友针认为,临海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明显有失公平。阅读全文>>>
反网络暴力法征集意见收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带着各自的经验汇入同一场大讨论中。人们争论具体的法律细节,也在共同回答最根本的问题:我们究竟希望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网络空间里?
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图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截图
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结束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这一个月里,许多网友从自己的遭遇出发参与这场讨论,包括被“开盒”、被造黄谣,也关心未成年人权益、跨平台传播、水军黑产等议题。一线法律从业者从办案中反复遇到的取证、诉讼程序等难题出发,把实务中的“卡点”转化为具体的修改建议。法学研究者则从制度架构切入,审慎探讨这部专门法律与既有体系的衔接,以及治理与言论自由之间的边界。
具体的法条建议之外,许多学者和从业者更关心的,是这部法律究竟能给现有的网络治理机制带来怎样的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撰文提到,专门立法固然设置了平台义务、人格权禁令、支持起诉等一整套规范,但纸面上的法条无法消解网暴的现实困境。如果缺少持续、丰富的个案去填充法条的细节,仅仅依靠一部成文法,很容易出现两种局面:要么法律只是空头支票,要么法律误伤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平台治理应当区分事实错误与观点分歧,恶意造谣可以精准识别和处置,但对于观点评价、正常批评应当审慎甄别,避免将观点争议等同于网络暴力。还可以通过信息打标、事实标注、AI核验辟谣等方式引导公众理性判断;搭建通畅透明的申诉纠错渠道,防范处置失当误伤合法表达。阅读全文>>>
92岁老人摆摊卖蛋烘糕,却被人围着拍摄,不买东西,只等着她被激怒。等老人情绪失控,镜头再把这一幕剪成“恶婆婆骂人”的流量视频。制造“恶婆婆”,暴露出人性的卑劣。
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四川成都92岁蛋烘糕摊主薛婆婆遭遇“镜头霸凌”。一些短视频博主围堵其摊位,不买蛋烘糕而持续拍摄、骚扰和刺激老人,趁其疲惫、烦躁时拍下失控画面,再断章取义剪成“恶婆婆骂人”等视频。8月27日晚,成都市成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称,相关人员为博取流量,刻意摆拍、演绎制作违反公序良俗视频,已被依法处置并接受批评教育和法制宣讲。
过去谈“镜头霸凌”,人们主要说的是不顾他人意愿强行拍摄。当事人在公共场所被一些博主围着拍摄,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对方却仍不肯停止,甚至追着、堵着拍,这种行为显然越过了正常拍摄的边界。
但从这次事件看,“镜头霸凌”正在出现新的形态:拍摄者不再满足于等待一个“好看”的画面,而是主动制造这个画面。面对一位92岁的老人,他们反复拍摄、骚扰、刺激,直到老人疲惫、烦躁甚至情绪失控,再把这一幕记录下来。拍摄对象的情绪被制造出来后,后期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恶意剪辑。老人此前受到了什么骚扰、为什么会生气,全都会从视频中删掉,只保留下她情绪激动的几秒,再配上“恶婆婆骂人”之类的标题赚取流量。
薛婆婆已经92岁,摆摊卖蛋烘糕是她的生活,不是其他人的流量素材。无论是把镜头强行架到她面前,还是为了拍到她发火而不断刺激她,都不应该成为获取流量的方式。镜头可以记录生活,但不能因为想要一个画面,就去侵犯一个人的生活,更不能先制造冲突,再拿冲突谋取流量。阅读全文>>>
编辑 贾聪聪
设计 朱静晖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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