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欣与被执行人周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山阴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周达,男,汉族,住山西省山阴县马营乡马营村1区1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4062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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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案号:(2026)晋0621执恢32号

3.执行依据:(2023)晋0621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

4.执行标的:588196元

5.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

6.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周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知情群众向本院积极提供执行线索,举报人还可通过后台留言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

0349-5618578

0349-5618263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