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酒驾、违法载人、未满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等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
案例1
骑车载人逆行撞上另一车
3月28日,未满16周岁的肖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载李某出行,途中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辆电动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
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肖某未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2
酒后载人撞路边轿车
4月6日,未满16周岁的卢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李某出行。车辆行驶至一处路段时,与耿某停放于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卢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时,乘车人李某有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两人分别承担事故的主次责任。
案例3
无证酒驾肇事撞树
未满18周岁的艾某在某汽车修理厂打工。5月22日,他与同伴私自开走修理厂里的车辆外出,其间饮用了2瓶啤酒。随后,其驾驶机动车撞上路旁树木,造成所驾驶的机动车严重损毁。经相关部门检测,艾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
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艾某未满法定驾驶年龄,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4
骑车操作不当致身亡
5月26日,未满16周岁的杨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载陈某出行。车辆行驶至一处路段时,因杨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事故造成杨某、陈某受伤,杨某经抢救无效于3日后死亡。
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杨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通行。
案例5
无证驾驶无牌车撞死行人
6月6日,未满18周岁的邵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出行。车辆行驶至一处路段时,碰撞到翻越护栏的行人刘某,事故造成刘某受伤送医后于次日凌晨救治无效死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未成年人安全需多方守护
交通事故中没有“如果”,生命不能重来。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社会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需要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自身三方协同共治、共同发力。
家长要加强未成年人监护,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管理;要保管好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钥匙,防止未成年人私自偷开;孩子外出游玩和探亲时,要为孩子选乘合法合规的车辆,坚决抵制乘坐超员车和“黑车”。
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安全出行常识,以案释法讲解无证驾车、“飙车炸街”、乘坐超员车和“黑车”危害后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未成年人要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偷开汽车、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自觉抵制;“飙车炸街”是违法犯罪行为,要珍爱生命、遵守法规,知危险、会避险,莫因一时任性、侥幸付出惨痛代价。
记者 查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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