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经过岔路口

或从辅道汇入主道时

应提前减速观察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转弯让直行

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直行车通过路口时

要减速观察

但仍有些驾驶人

“抢”字当头 逞一时之快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了

事故前,覃某驾驶桂RC7***号小型轿车沿G358国道往大圩镇方向行驶,韦某驾驶桂平K8***号二轮电动车沿G358国道往庆丰街方向行驶。2026年8月29日13时27分许,二人行至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门楼路段,韦某驾车未注意观察,遇覃某驾车实施右转弯往庆丰街方向行驶驶至,双方避让不及,致使桂RC7***号小型轿车车体右侧与桂平K8***号二轮电动车车体左侧发生碰撞,造成韦某1人受伤及上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韦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覃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原因。

综合分析,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韦某、覃某均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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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无小事,细节决定生死。每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交管部门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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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机动车驾驶人:

▪请时刻保持专注驾驶,摒弃分心陋习

▪养成"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良好习惯

▪遇路口、人行横道必须提前减速、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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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非机动车驾驶人:

▪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抢行

▪骑行时务必观察路况,注意观察来车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让我们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港北二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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