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一声,我连人带车就摔出去了……”,报警人报警时,裤腿上还留着摔倒时蹭破的痕迹,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端端直行,会因为一辆突然转弯的小车,连人带车摔在地上。
接警后
雅安公安交管火速调取事发路段监控
还原事件的经过
2026年9月9日16时30分许,雅安公安交管接到报警,报警人员称:他直行通过园区大道与滨河路Y字路口时,因转弯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川TF9***5未对直行的车辆进行避让,导致他摔倒。
经核查,情况属实。雅安公安交管随即通知该驾驶员到大队对其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并依法对该驾驶员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很多驾驶人有一个误区
“我转弯转得快,对方直行应该能刹住。”
但事实是
直行车辆享有路权优先权,转弯车辆必须让行
这不是“谁快谁先走”
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行规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换句话说
无论路口有没有信号灯
无论你是左转还是右转
只要对方是直行,你就得让
如果没让,会怎样?
一旦发生事故转弯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这意味着:
对方的修车费、医疗费,你赔
自己的修车费,自己掏
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更重要的是
摔的是别人,疼的也是别人
但错的确实是你
路口通行记住这几点!
“右转让左转”
所谓左转弯和右转弯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但会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先行。
“让右原则”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应实行让右原则。
“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让行标志路口必须让行
根据道路通过优先级不同,路口会设置让行标志。行驶过程中看到有“让行标志”的话,即便是直行也要让行。
信号灯路口,“灯头”让“灯尾”
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如图所示,在有交通灯的路口,白车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是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而红车直行车辆已是绿灯,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环岛让行 “先出后进”
准备进入环岛的车辆,要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所以在进入环岛前,应该先注意左侧已经在环岛内行驶的车辆,在不影响其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并入环岛车流。
“抢”出事故,“让”出平安
路口不是赛道,转弯不是抢跑
你让的这几秒
可能换来的是两个家庭的平安
请把“转弯让直行”刻进驾驶习惯里
守法通行
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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