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6年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两家腊味厂的肉脯检出猪病毒阳性。
2026年7月,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潮安区东凤镇某香腊味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仓储原料肉冰柜中存放无标签标识及检验检疫凭证的原料冻猪肉,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原料冻猪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上述原料冻猪肉及有关成品肉脯经检验,均检出猪病毒阳性。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026年5月,潮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对东凤镇一腊味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死因不明猪肉原料及半成品(猪肉脯)一批,经检测猪病毒阳性。该厂使用死因不明的猪肉原料加工肉脯,涉案货值约21万元,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026年4月,潮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潮安分局对一肉丸摊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郭某锐在生产肉丸过程中添加标签为“多用途家庭清洁剂”的“食用小苏打碳酸氢钠”(执行标准:GB1886.2-2015),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6年6月,潮安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局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猪耳朵”和过期的调料加工制作“烤肉串”等食品,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涉案过期食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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