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网传云南某医院实习生群内,有实习生咨询中秋、国庆放假安排,群内疑似院方工作人员回复中秋不放假国庆待定。相关聊天记录被发到网络后,该工作人员在群内放出“老子今天查着就给她死”这类言论,要求曝光的实习生去办公室。医院后续回应称,并非确定不放假,假期安排还在等待学校通知,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核查此事。很多网友关心,医学实习生有没有法定节假日?群内的威胁言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实习生和医院不属于劳动关系,但实习生同样享有休息的权利。医学实习属于院校安排的教学实践,实习生和医院之间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直接约束。但学校、医院作为实习管理方,应当保障实习生基本休息权,不能随意长期占用法定节假日。确因临床值班需要安排在岗,也应当合理安排调休,保障学生休息。学校负有对实习单位的监管义务,实习单位侵害学生权益,学校需要协调处理。

第二,群内发布恐吓性言语,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法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即便只是微信群内发言,只要言语足以让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压力,就属于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后续存在查找、人肉实习生信息等行为,还会进一步加重违法性质。

第三,网络曝光、投诉维权与名誉侵权的边界。实习生或网友客观转发聊天记录,属于合理的舆论监督;但如果编造、篡改截图,捏造虚假事实,就会构成名誉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诽谤。反过来,院方如果以“诽谤”为由恶意投诉、骚扰曝光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四,医院、学校的管理责任。医院工作人员在实习群发布恐吓言论,属于管理失当。卫健、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责令医院整改实习管理方式,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内部处分。院校也应当完善实习学生的保护机制,设立维权渠道,防止实习学生遭受言语威胁、打压。

周兆成律师提醒:医学实习辛苦,临床岗位有特殊性,但特殊岗位不能成为随意剥夺休息权、言语威胁学生的理由。法定节假日休息是基本权利,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以实习为由随意打压学生。实习生遇到不合理排班、言语威胁等情况,不要独自承受,可以留存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及时向学校、教育、卫健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报警,依法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网友,网络发声应当客观真实,不随意篡改图片,理性维权、理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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