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301608的网友留言:问下暖气报停要每年都去申报吗,还是怎么样?

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用户要求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免费办理停止或者恢复供热手续。”的规定,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且已在采暖期前30日办理完毕报停手续的,后续年度默认停止供热,无需每年重复申报;如后续需要恢复供暖,须另行申请开通。如有疑问可咨询热力公司客服热线:57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