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温州荣安汇翠里的业主林女士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她于2024年购买该小区房屋时,房开承诺赠送一个价值10万元的车位,并出示图纸供其选择。本以为一切安排妥当,然而入住后林女士却发现,该车位不仅没有划线、没有车位编号,甚至根本无法正常使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业主 林女士:房开送了一个车库给我,说那个价值是10万块钱的,但他那个根本不是车库,划线、车牌号都没有的。我们找不到这个车位,然后我就是旁边看了一下就说,就在我旁边,就是标也没标,就说我去找了一圈都找不到这个位置。然后我就问物业,他说就这个。

林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房开共提供两个车位供其选择,她挑选了其中相对较大的一个。根据林女士在现场的测量,该车位尺寸为2米16乘6米69。林女士表示,直到搬入后才发觉,自己选的车位不仅没有明显标志,而且“车位”根本无法正常使用。此外,她还提到,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为2025年6月底,比原定交付时间延迟了3个多月,但物业方面已将交付之前的车位管理费一并计入核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业主 林女士:想不到这个位置选过来,这个位置是不能使用的,放放垃圾,放放电瓶车这些可以,根本不算真正的车位,就是车都停不进去。就是门口就是车想退进去,车也退不进。一般你如果技术不好就撞前墙壁上去了。我交付的时间是去年的6月底的时候交付的,就延迟了三个月几个月,本来是这样子的。他跟我说是我这个房子迟几个月交给我的,他前面都算我费用都算进去了。

林女士表示,她曾就此事与房开进行协商,房开方面明确表示“不更换车位”。而物业方面则转达房开意见,建议林女士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业主 林女士:我跟他协商,他不给我换啊。那我找物业,叫物业给我号码,他也不给,说对方不给,他说你要嘛就去起诉,他是这么说。

接到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科林维权热线》记者首先联系了荣安汇翠里荣安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林女士的车位纠纷属于房开方面的事务,与物业无关,不接受采访。

荣安汇翠里荣安物业工作人员:我们经理说,这是地产的事,不是我们物业的事,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了房开——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可以联系房开销售经理,并表示经理应当会了解相关情况。记者马上拨打了由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房开销售经理李女士的电话,最初,李女士表示需要先行了解情况,之后就再也无法接通。次日,记者再次致电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并不清楚相关情况,要求记者不要再联系她,并建议记者联系公司新闻媒体部门。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我把营销的联系方式给你吧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他是对这个情况了解吗?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嗯了解的,应该是了解的吧,房子就是她卖的呀。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李女士:我们了解一下,再反馈给你吧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哎您这边知道这个事情吗

电话:嘟....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李女士:我不是很清楚,你不要给我打电话了啊。要么就是你去联系,我们这边有新闻媒体(部门)的。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他的号码是多少,麻烦可以给我一下吗?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李女士:我没有号码,不好意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后,记者再次向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求证该公司是否有新闻媒体处时,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并未设置新闻媒体部门,并告知记者,李女士是公司销售总经理,应当了解相关情况。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没有。

科林维权热线记者:没有新闻媒体部门吗?

温州荣博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工作人员:对。没有,我们没有设置这个部门。她是营销总。有概念吗?就是整个都是她负责的呀,她是销售,但是整个都是她负责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科林观点

问题出来了,该解释的解释,该解决的解决,拿一个子虚乌有的名头来糊弄媒体,糊弄公众?糊弄消费者?这算怎么回事?有这样的“营销经理”和这样的舆情应对方式,我看这家企业也就大差不离了。科林工作室再三强调:我们充分尊重投诉方与被投诉方的话语权。这起诉件由很多疑点尚未核实,比如:车位面积大小、产权属性、交付日期、赠与方式等等。我们不能单方面听取投诉人的说辞,还需要开发商配合调查,解释说明。如果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连这样简单的消费矛盾都不敢面对,难免让人猜忌其:一是“怕”,二是“虚”,三是“跟公司划清界限”,四是“其他”。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首先,“赠送”不等于“免责”。不少开发商习惯把车位包装成“赠送”,仿佛这是额外恩赐,出了问题消费者就该自认倒霉。但事实是,所谓赠送车位,价格往往早已计入房款,本质仍是交易的一部分,赠送与否,改变不了开发商对交付物质量负责的义务,司法实践中,已有开发商因交付“缩水”车位被判解除合同、退还相应款项的先例。换句话说,“送”出去的东西,也不能送出一个残次品。其次,对消费者而言,这件事也有启示。消费者面对开发商“赠送”的诱惑,收房时务必要对车位进行实测,留存证据,一旦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应尽快通过书面催告、向住建部门投诉乃至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沉默和拖延,只会纵容开发商的恣意妄为。

记者:羡纨

来源:科林维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