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持续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市民政局选取近期依法查处的23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永城市分布式光伏行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永城市书法家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永城市服装加工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永城市登山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永城市孔子学会撤销登记案

该学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永城市瑜伽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七:永城市舞蹈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八:永城货运企业联盟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九:永城市李寨镇粮油行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永城市基层医师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一:永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二:永城市中小企业发展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三:永城市演集镇工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四:永城市工业企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五:永城市面粉食品行业联合会撤销登记案

该联合会系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六:永城市慢性病医院撤销登记案

该医院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七:永城市西城区新星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八:永城市酂阳镇爱丁堡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九:办学许可证被业务主管单位依法注销,依法撤销登记的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案例

经永城市教育体育局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的5家民办学校分别为:永城市茴村镇超越小学、永城市侯岭街道办事处希望幼儿园、永城市侯岭街道办事处希望小学、永城市侯岭街道办事处小树苗幼儿园、永城市龙岗镇金太阳幼儿园。

上述5家单位均为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学许可证已由业务主管单位依法注销,不再具备法人存续法定条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永城市民政局依法对该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永城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