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大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和激励,推动和保障忻州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忻州市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在忻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享受忻州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
(一)在忻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终身享受。
(二)在忻州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终身享受。
(三)在忻州市成功捐献全血或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可自最近献血之日起,6个月内享受。
二、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可以享受以下三项政策待遇:
(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具体为忻州市城区正常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城乡公交、县际、城际公交、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各县(市)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或补贴运营的常规公交(不含城乡公交、县际、城际公交、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二)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具体为游览全市政府投资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时,享受免首道门票优待。非政府投资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由运营主体自愿参与,在书面确认具备实施条件后,纳入优待范围。
(三)免缴全市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中,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应自付费用。
三、组织实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发放《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电子证照)。《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可在“山西省忻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申领查看。《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仅限本人使用。一经发现转由他人使用,暂停使用6个月;转由他人使用两次以上,终身停止享受“三免”待遇。持《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在享受相应“三免”待遇时,应当遵循社会公德,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
(二)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实施。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负责督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具体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就诊时门诊诊察费优待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
市文旅局负责指导落实无偿献血者持《忻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免费游览旅游景区等场所优待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三免”政策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无偿献血激励政策对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细化实施方案、优化办事流程,公交、旅游景区、公立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规范设置公告标识与指引提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要统筹做好宣传引导,依托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广泛解读政策,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精准回应群众咨询,保障符合条件人员便捷享受相关待遇。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政策解释由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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