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的恶性凶杀案,26年广告于天下。

死者“徽剑”是拥有几十万粉丝的自媒体人,属于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按道理,至少比起籍籍无名的平头百姓来说,这样的人如果死于非命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波澜,但事实却是没有。“徽剑”的死因是积极发文举报揭露电诈分子,遭买凶杀人。从个人的情感上来说,“徽剑”同黑恶势力斗争而死,属于为社会公共利益而死,除了差一个官方认定,在事实上已足够认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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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剑”遇害案的主犯,是在电诈团伙太子集团头目之一的刘忍。而这个刘忍,还顶着个柬埔寨安徽商会会长头衔,这头衔虽然自封的水分很大,但起到的作用却绝对不容小觑。毕竟,一个丧尽天良的电诈头目,就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天日,想要离开阴沟必须披上这层冠冕堂皇的皮,才能充作衣冠楚楚的体面人。在龌龊事的窗户纸被捅破前,太子集团不止在柬埔寨混得风生水起,甚至还接待过不少中国体制内背景的参访团,这些在国内都有着公开报道。问题是,虽然这些官方参访团无意为太子集团见不得光的生意站台,可他们参访的新闻和照片,却实打实粉饰了太子集团在国内的形象,为太子集团忽悠普通民众前往提供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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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打击电诈这么多年,按理电诈问题是早就有人管的。那么,问题来了:

“徽剑”的举报,当时到底有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徽剑”发现的线索,当时的有关部门到底有没有发现?有的话,为什么没有跟进?没有的话,是不是有渎职?甚至于,太子集团在国内有没有发展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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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电诈团伙背负的人命不是一条两条,实打实的恐怖势力,为什么要拿“电诈”这罪恶程度更低的经济诈骗的名词,来给他们冠名?我的理解,打击经济犯罪属于警方的职责范围。但是,如果据实按跨国恐怖势力定性,再要打击,就要归入到人民子弟兵的职责范围了,而跨国动兵的国际影响又会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