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常德芷兰实验学校一项由家委会发起的捐款活动引发争议。一则发布于班级群内的通知明确写道:学校教育基金会捐款开始,每人捐款不少于1千元”,并说明款项将用于早晚自习、学生活动及优秀师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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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还特别提到:“保证底线1千的情况下,家庭条件好的可多捐”,甚至建议捐款金额可包含“985、211”等数字,“寓意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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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社交平台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直言:“直接明抢啊,装都不装。”也有人无奈表示:“别人的孩子优秀,还要普通家长掏腰包鼓励,还必须交1千?”

面对舆论关切,常德芷兰实验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捐赠与否、捐赠金额均无强制要求”。常德市教育局则表示已叫停该捐款活动,并督促校方全额退还已捐款项。教育局解释,该校教育基金会年度捐款已持续多年,此次争议主要源于家长群公告“措辞不当”,并非强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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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家长来说,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当班级群里弹出“家委会通知自愿缴纳某某费用”时,多少家长心里咯噔一下?有人怕不交钱孩子被“穿小鞋”;有人想质疑,却被其他家长劝“为了孩子别计较”。

家委会在此类事件中常处于尴尬位置。有家委会成员坦言“吃力不讨好”,许多收费实为代学校传达,自己反而成了其他家长情绪的“接收器”。但这不应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

近年来,多地已明确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例如广东、山西等地相继出台规定,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以家委会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

要真正终结“被自愿”乱象,不能仅靠事后叫停与退款,更需建立公开、可监督的收费通报机制,让每一笔出自家长的钱都清清楚楚、“自愿”也都实实在在。只有守住自愿的底线,划清责任的边界,才能让家校共育走得更稳、更远。

文章综合自光明网, 都市现场,红星新闻,太原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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