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不称心”想要退款,却因不满足退货条件被商家直接拒绝,思来想去,决定变造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给自己“撑腰”,不曾想,这种“小聪明”带来的却是严重的法律后果。近日,长宁警方查处一起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及使用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的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新华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快递站点负责人朱先生的求助,称在处理一起快递退赔纠纷中,对网店卖家出具的法律文书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希望民警予以帮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法律文书上的案由写着被欺诈,但是这个案由是不存在的,所以我们一眼认出这个法律文书是变造的。”新华路派出所民警周麒说道。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网店卖家,卖家表示,这份法律文书来自买家王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违法行为。

据王某交代,她于2025年12月网购了一款护肤品,可在收到快递并拆封后感觉并不喜欢,加之价格不便宜,便在网购平台申请了退货退款。

然而,商家在收到退货后,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款。双方为此还向网购平台发起了仲裁,为了能够顺利得到退款,王某主动向平台提交了自己《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的报案凭证,以此驳斥卖家“商品已拆封”的理由。最终,平台裁定王某获胜,并将全额退款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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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说,这份法律文书是自己通过修图软件变造的,模板则是来自她早先其他报警记录的法律文书,王某以为自己的行为天衣无缝,殊不知早已触碰了法律红线。“据王某交代,她变造法律文书是想以此来向平台和商家施加压力,从而实现退款。”周麒介绍说。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及使用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的违法行为,已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具有法定权威与公信力,任何对国家机关文书进行PS修图、拼接、篡改内容等伪造、变造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请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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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长宁公安分局

记者:李婷婷

视频:杜永超

编辑:程 前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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