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山东青岛一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当地一家奥迪4S店洽谈购车时,发现销售人员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使用手机录音。相关内容迅速引发关注。

在帖文评论区,大量自称汽车销售的从业者留言表示,“接待客户全程录音”在行业内并非个例,而是较为普遍的管理要求。部分从业者还提到,录音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罚款乃至返利指标直接挂钩。

围绕“录音是否属于厂家强制要求”“是否应提前告知消费者”等问题,涉事门店与品牌官方客服的说法并不一致。争议背后,汽车价格战持续、经销商利润承压以及终端销售数字化管理加码的现实背景,也随之浮出水面。

门店称系“公司规定”,厂家客服未查到强制要求

据消费者严女士介绍,2026年2月2日下午,她前往青岛市市北区中升裕奥迪4S店洽谈购车事宜。在洽谈过程中,销售人员多次操作手机。页面切换时,她注意到手机停留在“语音备忘录”界面。严女士随即询问是否在录音。对方确认了录音行为,并表示这是“公司规定”。但在当场沟通中,销售人员并未删除相关录音内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严女士将上述经历发布至社交平台,并援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条款,认为在未提前说明、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录制谈话内容,可能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益。

3月3日上午,严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在后续沟通中,涉事门店方面再次表示录音属于“公司规定”,并提到系“主机厂(汽车厂家)要求”,同时称并未规定必须提前告知客户。

针对“厂家是否有强制录音规定”的说法,新黄河记者向一汽奥迪官方客服进行求证。客服人员表示,在官方系统内未查询到相关强制录音要求,也未收到类似统一政策通知。

与此同时,涉事门店售后人员确认,门店确有要求销售人员录音。但当被问及是否需要提前向消费者告知时,对方未作明确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涉事门店隶属于中升集团。截至发稿,新黄河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中升集团,客服电话和微信客服均无人应答。

评论区销售集中发声:录音与罚款、考核直接挂钩

与以往单一维权事件不同,这起事件在评论区出现了来自行业内部的集中反馈。

在严女士发帖下方,出现了大量自称汽车销售人员的留言。相关账号IP属地涵盖山东、广东、浙江等地,涉及品牌包括奥迪、宝马、奔驰、保时捷、比亚迪等。多名从业者表示,要求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全程录音,已成为终端门店的常规管理动作。

从留言内容来看,不少门店会为销售配发带录音功能的工牌或手环。销售在接待过程中需保持设备开启状态,录音数据会实时或定期上传后台系统。后台可对录音进行抽检,用于服务流程核查、话术合规检查以及成交过程复盘。

引发更多讨论的是录音与绩效之间的关系。

多位从业者提到,录音执行情况通常与日常考核直接挂钩。“不带设备扣钱”“不按时开机扣钱”“录音时长不足也扣钱”等说法在评论区多次出现。个别留言者提到,未按规定录音的单次罚款金额在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

除罚款外,录音内容还可能被用于话术检查。一些从业者表示,系统会对销售对话进行分析,判断是否遗漏规定流程、是否触及“违禁词”,以及是否完整传达产品卖点。

对于为何普遍推行录音制度,多名从业者给出了相似的解释:一方面是为了应对主机厂及经销商集团的服务标准化核检;另一方面是在价格谈判频繁变动的市场环境下,保留沟通记录以避免后续纠纷。

不过,在是否提前告知消费者方面,多名留言者坦言,主动明示录音设备并非门店的常规执行动作。

价格战背景下的返利压力

录音制度的普遍存在,与当前汽车流通行业的盈利结构变化密切相关。

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新车市场存在较为普遍的价格倒挂现象,部分经销商面临亏损压力。在销售毛利持续压缩的情况下,经销商盈利更多依赖主机厂发放的季度或年度返利。

业内人士分析,主机厂返利通常与一系列考核指标挂钩,包括服务流程合规率、客户满意度以及客诉率等。经销商若未达到相关标准,可能影响返利发放比例。

在这一考核体系下,终端门店对销售过程的留痕管理逐步加强。录音制度被视为确保流程达标、防范客诉风险的重要工具。通过保存完整沟通记录,门店在处理争议时可提供佐证材料,同时在内部核查中也更易量化管理。

因此,录音既是销售个人的考核指标,也与门店整体经营收益产生间接关联。

随着销售流程管理精细化需求提升,新黄河记者注意到,围绕录音的软硬件解决方案在企业级市场已形成成熟模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包括智慧工牌、语音转写系统及话术分析平台在内的产品,被部分大型经销商集团引入,用于替代人工抽检录音的传统做法。相关系统可对销售对话进行自动转写、关键词识别和流程匹配分析,从而提高质检效率。

技术工具的引入提升了管理效率,但在消费者未被明确告知的情况下采集语音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关于“明示”“同意”的要求,成为争议焦点。

针对此类现象,3日下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分析,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消费者购车意愿及洽谈内容属于私密信息。他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明确同意,商家以“店规”为由未经同意收集,不能构成合法的免责事由。

“此外,通过偷录获取的内容因取证程序违法,在法律上不具备效力。”付建表示,如果录音被泄露或用于非法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门店删除、赔礼道歉并主张侵权赔偿,同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投诉。

在价格战持续、终端管理趋严的背景下,录音在汽车销售行业内部已被视为常规工具。但在销售管控与消费者知情权之间如何划定边界,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截至发稿,围绕涉事门店录音制度的争议仍在持续。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