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唯有中国
才有延续千年的方志传统?
王 欣
近期发布的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明确提出,。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试点全面启动之年。各地修志氛围日渐浓厚,社会各界对方志的关注度逐步提升。站在第三轮修志加快推进的重要节点,我们更有必要深入思考:在世界诸多文明之中,为何唯有中国才有延续千年的方志传统?
一
梁启超先生曾评价:“最古之史,实为方志。”中国方志起源之早、延续之久、记载之详、体系之备,在世界文献中独树一帜。回溯历史,中国地方志发端于先秦,成型于汉魏,成熟于唐宋,鼎盛于明清,复兴于当代,最终形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修志谱系。
回溯世界文献史,古希腊有城邦记载,古罗马有地理撰述,近代以来西方各国亦有地方记述。受中华文明浸润,日本、朝鲜、越南等国虽有类似文献,多为模仿借鉴,却未能形成长期稳定、全国统一、官修主导的制度与传统。这一差异,主要在于文明形态和治理传统的不同。
在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历代中央王朝将修志作为治国理政、统摄四方的重要举措。秦汉郡县制的确立,为后世修志奠定了制度基础,东晋成都人常璩所著《华阳国志》便是这一时期成型的早期方志代表;隋唐一统,图经地志成为朝廷治理疆域的重要依据;宋元以降,方志体例日趋成熟,官修格局基本形成;明清两代,朝廷多次下诏修志,确立“凡郡必有志”,将修志纳入国家制度,实现省、府、州、县全覆盖,使方志真正成为维系国家统一、记述地域历史的官方文献,绵延千年而未曾中断。
《华阳国志》(图源:成都方志馆)
对此,方志学界早有学术共识: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献形式。清代史学大家章学诚指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谭其骧、来新夏、仓修良、王家范等著名学者均明确指出,古今中外,唯有中国形成了体例严谨、官修不断、一脉相承的方志传统。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写道:“中国历代编纂的地方志,其记述之广、体系之完备,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同类文献都无法相比的。”延续千年的方志传统为中国所独有,早已成为中外学界公认的定论。
二
地方志在中国延续千年,最根本的支撑是大一统的国家结构与长期稳定的行政体制。秦统一天下后推行郡县制,形成中央与地方层级清晰、稳定有序的治理格局。行政区划长期延续、行政体系有序运转,为修志提供了稳定的记述空间与制度支撑。中央治理天下,需掌握疆域、户口、赋税、物产、民风、山川;地方官员理政一方,需通晓一地沿革、民情与治理得失。方志正是在这一治理需求中发展成熟,成为服务国家治理、辅助地方施政的重要文献。
成都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捐赠的《蜀藏》,陈列于中国国家版本馆中央总馆文华堂的国家书房。
三
支撑地方志千年不衰的另一重要原因,是 “资治、存史、教化”的文化传统。著名方志学家来新夏在《方志学概论》中提出,方志具有资治、存史、教化三大功能。在中华文明漫长演进中,方志记述始终与治理实践、道德教化深度融合,形成“以史资政、以文化人”的优良传统。地方志自形成之初便兼具施政参考、存史留证、教化乡里的多重功能,既契合国家治理需要,又深植乡土文化根脉,因而得到官方与民间共同重视,得以相传。
四
从中国史学整体格局看,国史 —方志—家谱相互衔接的三级记述体系,赋予地方志不可替代的地位。著名方志学家仓修良在《中国方志学史》中指出:“国史、方志、家谱,是中国史学的三大支柱。”国史记述国家大政,方志记载一方全史,家谱传承宗族根脉。三者彼此支撑、上下贯通,共同构成中华文明完整、连续、系统的历史记忆体系。地方志上承国家历史,下接地方社会,既是国家历史在地域的具体呈现,也是一地最系统、权威的历史记载。
绵延千年的方志传统为中国所独有,并非偶然,而是国家制度、治理体系、文化精神、史学传统共同作用的历史产物。它既是一方之全史、文明之载体,更是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统一性、包容性的生动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志事业在继承传统中接续发展。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了依法治志的历史性跨越。从第一轮、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到当前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全面启动,这不仅是赓续千年文脉的文化工程,更是保护传承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大事业。
深刻理解
方志从何而来、为何独有
才能赓续传统、服务当代
使这一中华文明独有的文化瑰宝
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进程中
焕发新的生机与力量!
来源:成都方志
作者:王 欣(成都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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