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经竣工12年,仍未组织竣工验收。信用中国(广东中山)官网显示,3月17日,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对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开出罚单,罚款人民币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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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位于中山市石岐区逢源路10号之一的建设工程于2004年12月工程竣工,总竣工面积为6908.22平方米,该工程施工合同价格600万元。另查明,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在上述工程竣工后,至今仍未对总竣工面积为6908.22平方米的建筑物组织竣工验收,并继续投入使用。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9月,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搬迁至新校址——逢源街10号之一,占地面积885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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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石岐街道办事处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从轻”的裁量档次,适用“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二点五以下的罚款……”的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据此,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对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罚款人民币13.5万元。

整理:南都记者吕婧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中山)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