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位 车 友,大家 好 ! 欢迎 收看 用车 指 南 , 我 是 扳 手 哥。乘客坐网约车受伤索赔,你知道这钱 是司机赔还是平台赔吗?

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例。2023年6月,乘客刘某在坐网约车时因司机宋某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构成十级伤残,将宋某及网约车平台告上了法庭,索赔3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网约车平台是运输服务的承运人,与刘某存在客运合同关系;司机宋某为平台指派的驾驶员,不直接对乘客承担合同责任。 法院明确,网约车平台不能“只管派单不担责”,需承担承运人责任。 最终判决平台赔偿刘某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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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这起案子,对网约车司机来说,既是提醒也是警示。虽然在客运合同层面,平台是第一责任人,不会让司机独自扛下巨额赔偿。但 法院表示,若司机在驾驶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网约车平台在赔偿乘客后,也有权向司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这次宋某虽然没直接赔给乘客,但由于是他全责,如果平台向他追偿,这笔钱最后可能大部分还要落到他自己头上。

无论如何,跑车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平台虽然有管理司机的责任,但这责任也不是“免死金牌”。司机必须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负责,不容任何侥幸和疏忽。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留言说说你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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