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4月1日10时起,洛阳市将发放2026年“花城惠购”满减消费券,包括商品消费券和服务消费券两大类,涉及超市、加油、百货以及美食、家政、“洛Young小店”等领域,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3:59:59。

本次商品消费券安排资金750万元,具体包括:满100元减20元超市券150万元、满100元减20元加油券200万元、满500元减100元百货券400万元。服务消费券安排资金200万元,含美食券100万元、家政券50万元、“洛Young小店”(含电影)券50万元,面值统一设置为满100元减20元。

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游客)均可领取,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洛阳市参与活动的门店即可核销。若单项券种资金使用完毕,则暂停发放该项消费券,整体遵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原则。

特别提醒的是,本次消费券活动可与平台、商家自有优惠叠加使用,鼓励参与活动的商家推出牡丹文化节专属折扣;活动平台将实时显示各券种剩余额度,集中展示参与企业、优惠信息及特色美食消费点位,方便消费者查询、使用。

领取方式

1.商品消费券:消费者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洛阳市内,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在洛阳市参与活动的门店进行商超、加油、百货类消费,支付单次金额在100元以上,即可获得“牡丹好礼”消费券包1份(可在云闪付-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到),券包内含满100元减20元超市券、满100元减20元加油券、满500元减100元百货券各1张,活动期间消费者每周可参与2次,消费券自到账之日起24小时内有效。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首页-政府消费券-本次活动专区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及各券种使用情况。

2.服务消费券:消费者通过“支付宝”碰一下支付在洛阳市活动门店付款消费时可直接使用,满100元立减20元,活动期间消费者每周可参与1次。

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参与。总量控制,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辖区内参与活动的任一商家核销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5.如交易发生全额退款,退款时间未超出券有效期,券会全额退回且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额按照用户订单金额中实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来源: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