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林草罚决字﹝2026﹞第001号显示,2022年11月,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范家塔社境内实施的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生活区项目,存在非法使用草原的情况。现实地已建成生活区,原始地貌已完全破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2、自处罚决定作出后1年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3、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19元/亩8倍的罚款,计:肆仟玖佰贰拾贰元叁角贰分(:492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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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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