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夜绵长。
蜷伏在木薯地里的个体司机宁某海警惕地睁着他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1996年11月4日的黎明在冲破了黑暗之后姗姗而至,在他的眼里显得出奇地美好。这个时候去报案应该安全了吧?
清晨6点多钟,宁某海满头血污跌跌撞撞地走进了广西南宁武鸣县公安局锣圩派出所。这起惨无人道的血案中唯一的幸存者将自己的困惑和愤怒推到了民警的面前:“我们几个人没有一点儿反抗行为。我以为他们抢了钱和车后就罢休了,没有想到他们会把我们搞死。”
开长途车对宁某海这个陆川镇个体司机来说是家常便饭了。车上的货是广东老板洪某贩运的塑料凉鞋,要从广东揭阳拉往云南文山,再销往缅甸。其姐夫范某文在武鸣县新宾镇把方向盘交给了他,然后与广东老板昏沉沉进入了梦乡。宁某海的睡意随着夜行的寂寞缓缓上升。该过半夜12点钟了吧?
武鸣县锣圩镇桥银水库附近有一个大坡,坡的左边有一辆大货车翻在路上。路面不宽,宁某海不得不打起精神,挂一挡慢慢地上坡。他拐过了那车,准备加速。就在这时,他发现后面有灯光逼近,一辆超速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超过并横在自己的车前。他立即刹车。
这时,从小轿车上窜出3个人,分别拿着霰弹枪和铁棒。
宁某海忙拍醒睡得迷迷糊糊的姐夫和老板,没想到那3名歹徒动作更快。结果是歹徒把货车上的人全部打昏,蒙眼塞嘴捆绑。大货车重新开动了,不过这时司机已经易人。宁某海是受害的3人中最早苏醒的,虽然被打得昏头昏脑,但是残存的一丝清醒让他留了一个心眼。歹徒捆绑其双手时,他两手掌心微微曲成一个可以松动的三角形。
车子往回开了十几公里,在锣圩砖厂附近停下。这里有个路口,车子穿过两旁长满松林的小山坡,便沿着一条泥土路开了进去。
宁某海等3个人被4名歹徒架入松林,拉上了山。在他身体右侧的那个歹徒喘着粗气,显得很惊慌,似乎是第一次作案。这时宁某海呻吟了一声,立即被左侧那人用硬物猛敲后脑勺、脖子和脚踝关节。他就势俯倒在地,再也不敢动。接着,他听到挖土的声音。挖坑?难道要埋人?他更不知如何是好,便索性装作不省人事。
身边不知是谁惊醒了,猛窜起来,紧接着,便有两人追过去。不一会儿有一人回来,听他嘟囔着对挖土的人说什么追上那小子了,估计已被打死了。于是这3人继续挖坑。
坑总算是挖好了,果然是埋人用的。有一个人先被抛了进去,宁某海是第二个被丢进坑的。被丢时,他猛吸了一口气,顺势多滚了一圈,人坑时让身体呈俯卧状,屁股稍稍抬起,于是前胸多了一些空隙。又一阵猛击落在他的身后,接着是土落在了他的身上。他拼命憋气,背上的土却渐渐沉重起来。歹徒们使劲在土坑上踩了几脚,走了。
土坑中,宁某海试着动了动,那土竟被他拱了起来。他挣脱了手上捆绑的绳子,扯掉了蒙眼的胶带,双眼刚适应周围的黑暗,他便隐约看到不远处晃着手电筒光线,并有脚步声传来。歹徒又折回来了!他不假思索,爬进了附近的木薯地躲藏起来,两手还紧握了两块石头。
刚填好的土坑出现了一个大缺口,显然吓坏了那几个丧尽天良的歹徒。他们匆匆搜索一番后,连抢来的大货车都没敢开走,便惊慌地逃离了现场。
接到报案后的武鸣县公安局民警马上赶往现场,随后,南宁市公安局领导率刑侦支队侦技人员也赶到现场。在那片松林中,现场勘查迅速展开。
此案3名受害者中,被埋在土坑里的那人是范某文,已死亡。100米外的松林里,民警们找到了被打死的广东老板洪某。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包括封口胶、尼龙绳、碎报纸、踩有鞋印的黄土,十字镐印等,均被细心的技术人员提取。
走访附近村民,有老百姓说,一年多前亦发现过附近有新土。刑警们找到位置一挖,在离现场土坑15米处又掘出尸骨一具。尸体后枕部和下腭骨骨折,系被打昏后活埋致死。地面上零星散有酒瓶盖、碎玻璃等物。
300多辆红色小轿车受到排查,未有收获,于是民警们兵分两路赴南宁、宾阳,继续排查。该案被广西公安厅定为1996年广西十大未破案件之一,武鸣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亲自担任专案组正副总指挥。为争取得到全区各地及周边省份的支持,元月9日,专案组民警邓宗民、刘振勋和黄铭东赶到公安厅刑侦总队,详细汇报了“11·4”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和手段等情况。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谁又能想到,这起扑朔迷离的案子,竟然是因为一份来自广东警方的协查通报而起死回生。
这里,且让一个名叫李某海的歹徒登场。
被民警从广东带回广西武鸣后,李某海拒不交代,坚不吐实。如果不是因为元月17日在广东四会市被巡逻民警例行检查时因怀疑其有作案嫌疑被抓,他的自我感觉确实还一直良好呢!
李某海出生于书香之家,从小在身为某大学教授的父亲眼皮底下顽皮成性。上初中时,他被父亲送到武鸣华侨农场正安分场其舅家。在武鸣读书的一年半时间里,他随心所欲,度过了一段无人管束的自由岁月。等到父亲将他接回南宁时,他已玩疯了性子。
而今的李某海已经29岁,1.76米的个头,仪表堂堂,成了家,有了一个两岁大的儿子。然而,背着严厉的父亲,他的“游戏”早已没有任何规则。
1988年,他就与黄某裕犯下了他一生中第一起杀人案。那次,他俩驾驶黄的姐夫的一辆大货车到广东吴川跑运输,后来为一位老板拉了一车塑料凉鞋。路上,他们用铁棒把老板打死,并把老板的尸体踩在脚下,一路把车从广东开回了武鸣。老板的葬身之地就是他初中时读过书的华侨农场正安分场附近的松林。
杀戒一开,李某海的胆子愈大,堕落愈快,一般的小偷小摸压根儿就不能在他心中产生什么罪恶感。直到1989年下半年,他因盗窃被判9年有期徒刑,送进了廖平农场服刑。
可是,就在1993年7月,他又因患肝病取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人身自由了,可打工的生活能挣几个钱?根本不够花!李某海的心理又不平衡了,他自然又想通过犯罪的手段去实现发财梦。
于是,他与那帮狐朋狗友通了通气,果然是臭味相投,于是就有了“11·4”特大抢劫杀人案。那可怕的“死人”复活的一幕一度令他恐惧不已,但才平静了几天,他又耐不住了。
1997年元月16日,李某海、朱某友及李某海的表弟潘某志开始了他们的广东冒险之行。他们乘坐的红色迪赛小轿车,是去年9月底李某海花12000元钱正式买到自己名下的。车上的工具袋里,有霰弹枪、封口胶、尼龙绳、手铐、铁锤等,一应俱全;他们专门跟踪货车,伺机下手。只是这段时间运气不佳,几次跟踪均在半途被迫放弃。
而且有一次更是邪门,车子竟在超车作案的关键时刻出了毛病,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就要到手的“肥肉”又离开了嘴巴。
元月17日这天,是他们倒霉的日子。正当他们瞄准了一个目标准备作案时,因未挂车牌,被广东四会市执勤民警拦下检查,车上工具袋里的物件使他们当场露出了狐狸尾巴。
很快,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和武鸣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赶来广东四会,将3名犯罪嫌疑人及搜获的所有物证押解回武鸣。
重点嫌疑对象到手,令所有办案民警士气大振。武鸣县公安局重新调整了办案力量,抽调了18名精明强干的民警组成了审讯组。与此同时,对这3名嫌疑对象的外围调查工作也相继铺开。技术鉴定组抓紧对3人所携工具与现场提取的痕迹、警犬嗅源等物品进行比对、鉴别。
很快,这些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技术检验认定:李某海等人所携带的十字镐与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吻合。同时,南宁市公安局警犬队的鉴定也得出了结论:警犬对李某海、朱某友的嗅源反应强烈。
审讯嫌疑人的总攻开始了。
由邓洪局长负责主审李某海。在这之前,邓局长已摸清了李某海的所有背景情况,审讯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政策攻心。然而,几个小时下来,李某海仍持顽固态度,似乎不为所动。邓局长仍然坚信:人的承受力都有一个极限,即使是最顽固的人,都会有动摇的时候。
果然,到凌晨4点多钟,一直懒洋洋眯着眼睛的李某海动了一下眼睛,嘴微微翕动地表示要将功赎罪:“南宁市有一个贩毒团伙,几十斤的白粉呢,我可以揭发。”
见李某海已经开始松口,邓局长欲擒故纵地对他说:“我们已掌握了你们的大量证据,再说,案子不是你一个人做的,即使你不说,别人也会说。”言毕,邓局长即离开了审讯室。
凌晨5点,李某海的心理防线彻底垮了,提出要见邓局长,交代所有犯罪事实。就这样,李某海在承认自己参与了“11·4”一案的同时,还供出了同伙朱某友、黄某松和潘某宁。
应该说,此案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连自以为消息灵通的武鸣“地头蛇”黄某松、潘某宁都不知道公安局几天来正与他们的“亲密战友”李某海、朱某友在较劲儿。
这天中午,黄某松刚回家,便看见早已相识的锣圩派出所指导员尹成康在等着他。毫无戒备的他正欲与尹成康打招呼,便被尹一脚撂倒在地。几乎同时,正骑着摩托车在街上闲逛的潘某宁也被民警擒获。
潘某宁和黄某松被民警们带回公安局后,迫于强大的威慑力,一坐下来就一阵哗啦啦地竹筒倒豆子,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的“诚实”。几个人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使案子得以一通百通。
办案人员很快确定该犯罪团伙自1988年以来,仅作凶杀案就有6起,其中受害人8死1伤;还有盗窃、抢劫、贩毒、诈骗等其他案件一大批。经检举揭发,该团伙的另两名成员申某宁、陈某海亦很快落入了法网。
这个极其残忍歹毒的作案团伙,其成员无一例外都曾经是服刑人员,有的甚至是一出劳改场所的大门便犯案。
譬如李某海,在1993年7月保外就医出来后,年底就杀起人来。谁知道法律于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
1993年年底,李某海、黄某松、申某宁这3名歹徒在广州西城停车场以到广东肇庆拉啤酒为名,骗了一辆广西百色市的大货车从广州开往肇庆。途中把司机及其母亲打死后,歹徒将车开往南宁。可没想到,路上有一辆百色市的汽车经过,司机主动跟他们打招呼,直把他们吓了一大跳。因怕罪行败露,他们只好弃车而去。警方两天后在车上发现血迹,但终因线索太少,此案久侦未破,直至今日案情才大白天下。
轰动武鸣县城的1996年8月7日“裕华小区”杀人一案亦得以水落石出。从潘某宁之口,歹徒们获悉锣圩糖厂某户人家家道殷实,于是匆匆择日前往。敲门入室后,他们将正在房中看护小孩的妇人打死,即开始翻箱倒柜洗劫财物。只是他们走错了人家,当天的收获当然不理想,不过,李某海、朱某友和潘某宁还是劫走了现金1000多元、理光相机一台、手机电池2块。
而先前文中提到的那具松林中被挖出土的尸骨,谁能想到是他们的“自己人”何某光?
李某海、陈某海与何某光合伙做生意,在生意上有了矛盾。特别是到了后来,生意越做越不景气,各人就开始打各人的算盘了。终于有一天,他们为了钱,相互之间过不去了。那是1995年的某天,李某海坐班车到锣圩砖厂下车,陈某海则用摩托车把何某光从南宁骗到武鸣的那片松林里。天色已渐渐暗下来了,预先在松林中埋伏好的李某海趁何某光不备,突然出现,用铁棒猛击何某光的头部。而后,李某海、陈某海合力将其拖入挖好的土坑中活活掩埋。
案子深挖的结果令人们不禁拍案惊呼:这究竟是人性的蜕变,还是兽性的回归?
1997年年底,这伙恶魔全部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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