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误国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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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呦呦鹿鸣
2026年4月,发生了两件小事。
因为事情很小,它们都不怎么被“主流人群”,尤其是体制内人士所关注。但我呢,恰好就习惯于关注一些边边角角的小事,说不定,片鳞半爪恰好就是吉光片羽呢?向朋友们汇报如下:
第一件事发生在河南,古都洛阳。
有一位姓卢的男子,1979年生,洛阳本地人。2011年,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开业,他应聘成为一名急救车司机,月入七八千元,一直工作至今,算起来,十多年了,疫情期间,获评“最美逆行者”。
转眼就到2024年1月,医院通知他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他拒绝了,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为医院工作满13年,按照法律,应是正式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拒绝,后果就是这家公立三甲医院不给他安排工作了,急救车出车也不让他跟着了。这个月起,工资降为2700。到2026年初,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连基本工资也不发了,也就是辞退了。
华商报记者帮卢先生去问,得知,这家医院像卢先生这样转第三方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有1000多人,而卢是最后一批。
第二件事发生在广东。
阳江市有十几个人,花了2.8万-4.5万元不等的“中介费”,终于当上了省会广州的高铁安检员。到岗后才发现,这是劳务派遣,月工资2500元,每日工作时长超过16个小时。
2500元是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实上,同样这个岗位,还有人的工资是1750元,而且还包含社保中个人应缴部分。
如果算账的话,这样一份劳务派遣工作,不吃不喝两年,才能把中介费赚回来。
新闻圈里,经常会听到一句话:“现实比小说更魔幻。”确实,试问,哪一部小说敢编出、能编出这样的情节?
但现实偏偏就这样发生了,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这两件事的共同点,就是劳务派遣。
在这之前,我对劳务派遣制度知之甚少,注意到这个关键词后,这几天,我做了一些功课,大为震惊:原来,劳务派遣制度已经急速扩展到了这个社会的角角落落,工作在这个制度之下的劳动者,并没有官方统计数字,但多个消息称已数以千万计。
比如,我就没想到,全国各地城市,包括许多省会城市,在给中小学招聘教师的时候,正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度。而且是明明白白公示在招聘公告里的,语文、数学、体育、音乐,各种老师岗位都有。下图是我随手搜到的一个案例:
而且,关于各大城市中小学里劳务派遣制教师的待遇问题,圈内也有诸多讨论。比如,早在2023年,就有人以《石家庄市公办小学劳务派遣制教师激励问题研究》为毕业论文,在河北师范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
当然,这并不奇怪,因为石家庄开始在公办中小学里推广劳务派遣制招聘教师,是从2016年开始的。当地教育局对这些老师的要求是: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笔试面试通过、体检通过。这些教师绝大多数都在22-30岁,多是年轻人,他们签订的合同期限为1-5年。
他们工资多少呢?根据《2021 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派遣制中小学教师公告》,试用期3个月,在此期间,月薪为2836.86 元,这一数额已全面包含了“五险”中单位及个人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试用期后,第一年月薪3186.63 元,第二年3469.76元,第三年3752.64元,第四年4139.24元,第五年4446.66元,这些数字都包含了“五险”的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
一般来说,这些老师实际领取到手的工资净额维持在3000元左右。
读到这些劳务派遣制教师访谈时的心声,我不禁感到心酸,他们同样在一线干着一样的工作,但不仅薪酬更低很多,更是与同岗位编内教师所享受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绝缘,而且,劳务派遣教师没有资格评职级。
被访者1:我跟你说,我是新华区派遣,我派遣工作快6年了,第五年拿到手里的工资是3100,每年逐渐往上涨200多块钱,涨到3100就不再涨了,3100就是顶头了。可能你呆在学校好点,每个月有福利,如果你是班主任或者你托管很多,那你就可能到4000 多点儿左右。基础能拿到的就是3100,剩下的都是学校的补贴。而且我们派遣教师是人力资源公司交的五险,还是按照最低缴纳基数。
被访者2:每年的福利,人家在编教师都有,我们没有。
被访者3:我是学计算机专业的,我一考进来就让我当班主任,我根本不会教语文数学,而且不是很擅长和陌生人沟通,脾气性格也比较直,经常有家长跟我沟通,处理班级事务,这让我感觉到压力非常大。
受访者5:对待我们的规定各不相同,有时同样的失误可能导致一人被罚款,而另一人可能只受上级指责几句便了事。
被访者10:踢皮球式的无助,特别是请假这块,谁家都会有个急事,这个时候请假就很尴尬,你必须向劳动派遣公司请假,学校是不会给你批假的。特别是产假,跟学校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去找领导沟通,领导说你去找第三方吧,你们不属于学校负责。在与劳动派遣公司沟通时,他们也会让你找学校沟通,续不续签是学校的权利,最后只剩下无助的你。
被访者13:不公平肯定是不公平的,我们干的和人家一样的活,这学期我教英语给我排了一周16 节课,我一个朋友在另一个学校劳务派遣,人家教美术,一周才14 节课,我俩工资还一样。刚入职那会儿觉得特别不平衡,但后来慢慢想开了,你能咋办?
被访者14:我现在没有孩子,也幸亏我家是石家庄本地的不用租房,父母现在仍在工作,但将来若有孩子,他们退休后需开支必定增加,我目前入不敷出。
被访者16:我们很少进行工作调动,只有在某个副科老师因离职导致人手短缺时才会转调人员,几乎不会调换,更不用说职业发展了,我现在一想起要上班看到家长发来的微信就感到头痛。
被访者17:由于我们夫妻俩均为在此就职,生活压力不可避免。两人共同购买的房产总价超过一百万元,每月要偿还近五千的贷款,考虑到夫妻俩的收入明显不足,只能依赖父母的支持。
当我把视角从老师角度切换到学生角度,一种可怕,甚至毛骨悚然的感觉立即冒出来了:试问,一个学校,对待自己的老师都分三六九等,他们对学生能不分三六九等吗?试问,一个老师,如果他长期受劳务派遣制度压迫,心中感觉不平,他还能好好教育学生好好上课吗?这个现象,老师是第一个受害者,而学生,是间接受害者。
劳务派遣,误国害民。
细看法律。2012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014年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但是,现在,大量中小学、国有企业、银行、医院等机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不仅时间上远远超过6个月的限定,而且在大量一线主力岗位使用,早就突破了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10%这四个硬性约束。
法律的尊严,不好说荡然无存,至少已经是被冲得七零八落了。
更重要的是,劳务派遣赤裸裸的现实,也直接破坏了宪法规定的“同工同酬”。这个制度在现实中大量制造不公不义,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隐性恶果。它已经是这个社会的毒瘤。
这个劳务派遣制度已是如此张牙舞爪。它把自己美化为“医院改革”,把工作十几年的救护车司机赶出门外。它把自己包装为“稳定饭碗”,向一两千月薪的高铁安检员索要几万元的入门费。在它的淫威之下,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们,瑟瑟发抖又无计可施。
在法律层面,虽然对劳务派遣制有四个限定,但是,对于突破这些限定的掌权者,却没有相应的制衡和处罚措施,于是,劳务派遣的地盘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跋扈。与此同时,深受其苦的劳动者,尤其是年轻人,却因为深处边缘,无处发声,发声了也无人听见。
荷!劳务派遣制被引入之后,已在执行中急速异化变质,成为社会不公的根源、美好愿景的烂泥潭。 一句话,天下苦劳务派遣久矣!
我反复琢磨这个制度的现实纠葛,发现,它已经很难有自行或被动调整后改善的空间。
基于以上,本人在此旗帜鲜明地诚恳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废除劳务派遣制。
呦呦鹿鸣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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