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四川相关部门发布典型案例。一名考生通过事业单位笔试、面试,仅因体检签到迟到两分钟,就被人社部门口头取消入职资格。考生维权起诉后,法院判定相关部门执法机械、程序违法,撤销原有决定,该考生最终成功入职。‌‌

我觉得判决他取消入职资格的人社部门,的确是执法机械程序违法。人家迟到一会就判处死刑了?再说了,你了解人家迟到的原因了吗?有可能半路上人家做好事了,耽误了时间。我只是举这么个例子,你得弄清楚原因啊,人家如果没有客观的原因怎么可能迟到?即便是没有说得过去的原因,迟到了2分钟,也不至于做出这样的决定吧,太不近人情了,太机械了,太死板了。

还有一个问题,让人很担心,那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入职之后会不会有人给他穿小鞋?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也不必担心,行得正坐得端,有什么可怕的?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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