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热度还大上升,不过之前的两篇文章我都删除了,原因嘛懂得都懂。
不过现在应当没事了,因为貌似已经定调了。
比如“人民法治”给《监狱来的妈妈》定性了:“故意伤害”岂能被改编成“家暴后反击”,《监狱来的妈妈》不能亵渎司法。
“人民法治”还明确指出:《监狱来的妈妈》看似讲述悲情母亲的救赎之路, 实则公然篡改司法事实, 其行为不仅触碰了艺术创作的底线, 更严重亵渎了司法的严肃和权威。
“人民法治”还强调指出:影片拍摄期间, 赵晓红仍在服刑; 其出狱后, 直至2023年6月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此期间不得参与商业演艺、公开出镜等活动;靠着篡改的“人设”大肆收割名利。 片方最初以公益纪录片名义审批备案,最终却擅自拍摄成院线商业电影, 涉嫌瞒报骗审。
《北京日报》发了长文,系统性的指出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存在的极严重的问题,明确指出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所谓的文艺创作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公然篡改司法事实,触碰艺术创作底线,严重亵渎司法权威。更是指出该电影剧组、导演、主角等系统性的违法、违规。
甚至于终于有媒体开始正视并关注、评论这部电影了。
这时,在姚晨光速切割之后,出品人汪涵也出来切割了,和姚晨一样,也表示了也是在心系国产电影,对影片背景缺乏了解。
不过很简单的道理,不了解你怎么就担任出品人了?还去宣传?
鬼才会信。
有媒体还非常可贵的站出来直接就揭穿了汪涵的欺骗话术。
对了,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人物,周冬雨,尚未出来切割。而这部电影之前可是重点感谢周冬雨的。
关于汪涵的切割,公民是一边倒的拒绝接受。
那么,原因何在呢?
不少网民,特别是一些知名博主发帖指出,算上这次取消的合作,汪涵和秦晓宇一共合作了四部影视作品。其中第一次是电影《第一次的离别》,是关于新疆少年的题材,得了美西方的奖。
第二部是关于疫情的纪录片电影《一日冬春》,所谓的聚焦普通人的困境与韧性。
第三部是所谓的女性题材电影《密语者》,去所谓的国际电影节展映了。
第四部就是所谓的反家暴题材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已经获得美西方的大奖。
这4部电影,给人的感觉呢,首先是每个题材都极其精准的踩到了某些点上,而这些点,就是懂得都懂的那些点。其次是前3部电影国内基本上没人知道,更像不是拍给中国人看的,而是拍给美西方某些人看的。
所以,汪涵说什么不了解恐怕是说不过去的,事实上,我怀疑他和秦晓宇合作的这4部电影,更像是接受的命题作文任务。
现在好了,“人民法治”已经定性,那就查个彻底,让背后那些见不得光的、丑陋的东西都能暴露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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