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女子在路上捡到手机后

不但没有归还失主

还心生贪念将失主手机

微信账户里的余额盗刷

最终也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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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9时许

大冶市公安局陈贵派出所

接到群众方先生报警求助

称其于5月5日上班途中

不慎遗失手机

近日更换新手机登录微信后

发现自己手机微信上的零钱被盗刷

便来到派出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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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杨某(右一)在超市用捡拾手机付款

接警后

值班民警胡嘉豪通过调取

账户消费记录核查发现

该微信账户于5月6日、5月10日

在灵乡镇某超市

累计消费577元

结合方先生手机遗失期间

未使用过该账户的情况

民警判定系他人捡拾手机后盗刷消费

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胡嘉豪迅速带领视频侦查员郭黎

前往超市调取监控视频

通过比对消费时段画面

锁定嫌疑人杨某身份

随后

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

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杨某承认了自己盗刷他人

钱财的违法事实

据其交代

5月5日在路上捡拾到

方先生遗失的手机后

发现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

且微信账户内有余额800余元

遂心生贪念

认为“捡来的钱不花白不花”

5月6日和5月10日

其多次在灵乡某超市

购买生活用品等小额消费

累计盗刷金额577元

目前

杨某已被大冶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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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冶公安

编辑:喵喵 审核:猩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