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女子在路上捡到手机后
不但没有归还失主
还心生贪念将失主手机
微信账户里的余额盗刷
最终也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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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9时许
大冶市公安局陈贵派出所
接到群众方先生报警求助
称其于5月5日上班途中
不慎遗失手机
近日更换新手机登录微信后
发现自己手机微信上的零钱被盗刷
便来到派出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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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杨某(右一)在超市用捡拾手机付款
接警后
值班民警胡嘉豪通过调取
账户消费记录核查发现
该微信账户于5月6日、5月10日
在灵乡镇某超市
累计消费577元
结合方先生手机遗失期间
未使用过该账户的情况
民警判定系他人捡拾手机后盗刷消费
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胡嘉豪迅速带领视频侦查员郭黎
前往超市调取监控视频
通过比对消费时段画面
锁定嫌疑人杨某身份
随后
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
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杨某承认了自己盗刷他人
钱财的违法事实
据其交代
5月5日在路上捡拾到
方先生遗失的手机后
发现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
且微信账户内有余额800余元
遂心生贪念
认为“捡来的钱不花白不花”
5月6日和5月10日
其多次在灵乡某超市
购买生活用品等小额消费
累计盗刷金额577元
目前
杨某已被大冶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THE END ·
来源:大冶公安
编辑:喵喵 审核: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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