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5月21日,2026年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联席会议暨化妆品管理法课题研究中期会议在安徽宣城广德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化监管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轮值主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海南等省(市)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宣城市及下辖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代表参加会议。安徽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咏梅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回顾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自2023年启动以来的丰硕成果,协作机制从上海开篇确立框架,到浙江嘉善聚焦智慧赋能,再到江苏太仓深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协作,一年一届接力,一省一地轮值,区域协同监管体系持续完善。
在经验分享环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药监局代表依次分享了化妆品监管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先进经验,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互学互鉴、协同提升提供了鲜活思路与务实举措。
在交流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聚焦条款内容深入交流、凝聚共识,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化妆品经营监管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建言献策;围绕《化妆品管理法》立法前期研究与法律责任条款制定,聚焦执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度研讨,为《化妆品管理法》立法工作提供实践支撑。
会上,江苏省药监局与安徽省药监局还进行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轮值交接。安徽省药监局表示,将延续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初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协同大局,认真履行好轮值责任,与长江三角洲区域各省(市)药监局一起,携手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效能。(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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