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会昨天三读通过被称为新竹市长“高虹安条款”的“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案,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范云批评,这是蓝白之间魔鬼的交易。民众党则质疑,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殴打前立委麦玉珍被起诉后,隔月提出放宽受缓刑宣告者参选资格的修法,照民进党的神逻辑,若选罢法二十六条只处理缓刑,是否变成为林淑芬因人设事的“暴力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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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表示,如果民众党要让大家确定不是为特定人物修法开特权,应该在法案中加入“日出条款”,例如订定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或是定在九月四日年底选举登记最后一天,这样全台湾民众就知道民众党不是为特定人物开后门;但民众党仍硬要强推,“口口声声说有法理基础,简直是司马昭之心!”
范云点出修法后将有三大问题,首先检察官执行时容易陷入“担心被政治力量操控”的困境。其次是“易服社会劳动的参选人,开始跑选举后,如果需要回去服刑怎么办?”最后则是“若不服社会劳动的参选人须回去服刑”,恐怕会造成选务大乱。
民众党昨表示,此修法方向绝对合情合理、合法合宪。
民众党说,回顾林淑芬等二十三位民进党立委提案被判缓刑可不受参选限制时,林曾高喊“要保障参政权、落实比例原则,不该因为罪责轻重失衡而限制人民参选”,更曾说“判九年的可以选、判八年的可以选,独判缓刑的不能选,会不会很荒谬?”
民众党指出,当看到修法时频频因人设事的林淑芬,律己宽、责人严,想对罪责更轻的罚金刑、易服社会劳动刑限制参选权的林淑芬、还有讲不过人就开始叫嚣威胁的林淑芬时,党团也觉得很荒谬。出拳打人还不够,居然连人民的参政权都要搞小动作,真是毫无反省也毫无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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