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布案件简讯称,当天,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简讯指出,该公众号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
简讯表示,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上述账号的认证、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主体向委托人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
据扬子晚报此前报道,6月11日,医美类账号新氧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马思纯,享年37岁》的推文,因为标题相当惊悚一时间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而实际上,这是一个纯粹的“标题党”式的标题,早前马思纯在一档节目中说过一段话:“曾经的我因现在的我过于强大而被击败,于二零二五年夏日离世,享年三十七岁,其一生过于憋屈、真诚、善良。”她想要表达的是自己与旧我告别,拥抱一个更加强大、坦然的新生自我。
然而,公众号截取了其中一句话,并制作成了非常像标准讣闻的标题,实际上这篇推文是推广美容仪的商业广告,与标题也毫无关系,“这标题起得吓我一跳”“好离谱的标题啊,这是干嘛?人家马思纯过得好好的啊。”网友对此表达了强烈不满,很快该推文的标题被悄悄修改成为《马思纯的“停在三十七岁”》,争议并没有因此平息,不久后文章删除。
12日,@新氧医美APP 发文称:“6月11日我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标题严重不当,我们在此向马思纯女士、她的家人、粉丝以及全体网友郑重道歉。 ”
另据北京日报报道,这并非“新氧”公众号首次因不当言论公开道歉。在该公众号内搜索“致歉声明”,可见其曾先后向林志玲、袁莉、毛晓彤、徐冬冬、张哲轩、胡曼钰等人致歉。此次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部分自媒体为追逐流量不惜突破底线的强烈批评。
业内人士表示,以“讣告”式标题炒作艺人话题,不仅违背基本新闻伦理,更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平台方应加强内容审核,杜绝此类恶意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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