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董凤婷 王维妙
货款已付,供货商却声称没收到,采购员突然失联,那笔钱到底去了哪里?6月24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企业主加强财务监管,堵住管理漏洞。
原来,2024年11月,南漳县水产店老板王某找到某超市讨要货款。超市老板一头雾水,货款早就按流程打给了采购员杨某,让他转交给供货商。核对账目后,公司发现,杨某早已失联,货款也随之“消失”。公司立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逃往外地的杨某抓获归案。杨某如实供述了侵占王某水产店货款的犯罪事实。
2025年6月10日,案卷移送南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一个疑点:杨某长期担任超市水产采购员,对接多家供货商,作案手法熟练且隐蔽,难道只有这一笔货款“消失”了?
承办检察官开展细致审查,调取了杨某经手的全部供货商名单和公司付款记录。同时,依法对杨某释法说理。在法理教育下,杨某的心理防线松动。他交代,除已查实的这笔外,还截留了另外四家供货商的货款,用于打牌挥霍。
依据杨某的供述,检察官列明其余四笔涉案货款明细,形成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逐一核实供货商、调取财务凭证和银行流水。经查,2023年,杨某先后截留5家供货商货款共计12.3万元,其中4笔为原侦查遗漏的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时追赃挽损,促使杨某及家属退赔5.4万余元。今年2月26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杨某当庭认罪。
今年5月,南漳县检察院向超市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货款尽量对公直付,减少个人中转;建立常态化对账机制,财务每月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加强员工法治教育,结合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超市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管理层会议逐项整改,堵住了管理漏洞。
“办好一个案子,关键是帮企业把漏洞堵上,这比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更重要。”承办检察官徐京表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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