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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

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

公然抢夺路人金项链,

气焰十分嚣张。

近日,新丰法院依法审结这起

“飞车”抢夺案,

判处两名被告人

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和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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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高某、张某二人精心伪装自身样貌、行踪,驾乘摩托车外出伺机作案。当车辆行驶至一处路口时,二人瞅准时机,趁路人不备,迅速扯断被害人脖颈佩戴的黄金项链并当场抢走,得手后立刻驾驶摩托车快速逃离现场。

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将高某、张某抓捕归案。庭审时,二人仍心存侥幸、态度顽固,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全盘否认检察机关的指控,企图依靠“零口供”的方式规避法律制裁、逃脱罪责。

新丰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被害人清晰的陈述、辨认以及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相互印证,被告人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驾驶机动车实施“飞车抢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属于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任何妄图通过伪装作案、拒不认罪来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徒劳。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合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提高防范意识,如不幸遭遇不法侵害,请务必保持冷静,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并在确保自身安全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文字:何海瑜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刘诚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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