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星岛日报》报导,政府正研究采用类似「私人参建」模式复建居屋,由政府以「优惠价」拨出土地,再由私人机构按照当局预定的单位数目、面积和售价,向符合资格的巿民出售单位。当局相信有关模式较房委会自行兴建居屋,更具弹性,而政府亦可随时退出市场。
报导指,有关方案尚在研究中,具体细节仍未有最後定案,方案最主要的原则是令到市民可在合理负担水平内购置物业。当局亦正研究接受资助的资格类别,是否沿用现时居屋绿白表方式分类,还是改用其他准则,并正考虑特殊资助安排,令日後复建的居屋转售更具弹性。
运输及房屋局上月初就资助置业发表谘询文件,就为何资助市民自置居所、协助那些市民和协助形式等谘询公众意见,并会在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