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了市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市民意见。该办法明确界定了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特约服务费三项。

其中,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除别墅和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的特约服务费以及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办法还规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