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黑龙江鸡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李正华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郑国志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通过了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郑国志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会议接受高杉辞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