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月16日电(记者朱薇)记者15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全面提速,目前,全市三级法院已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据了解,为规范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重庆高院出台了《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办法(试行)》,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裁判文书公布平台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和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明确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目前,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时间也全部提前了。”重庆高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摸底调查,全市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条件已经成熟,为此,重庆高院加快了裁判文书上网时间进度,要求基层法院在1月15日前全部实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据统计,截至1月15日,重庆三级法院共在网上“晒”出5111份裁判文书。该负责人表示,依照《办法》,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只要符合上网条件的,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必须上网公布。

据悉,重庆高院今年还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上网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活动,对上网的各类判决书、裁定书进行全面互查,并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全市法院通报,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原标题:重庆三级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