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2月19日电(记者艾福梅)宁夏回族自治区从今年起开始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通过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促进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这是记者从18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所谓“后补助”政策,即对企业科技创新实行事前备案,事后经部门和专家鉴定或评估后给予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有20%、30%、40%等档次。对企业自主立项和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企业获批的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一般补助比例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提高到30%;对创新贡献大、示范带动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提高到40%。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500万元。

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说,目前,宁夏74%的大型工业企业尚未建立研发机构,62%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基本未开展研发活动,技术创新还没有真正成为大多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解决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问题,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据了解,宁夏近年来对科技工作的投入逐年提升。2013年,全区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预计达到21.5亿元,占GDP的比重预计达到0.83%。全年争取国家各类科技项目220项,实施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438项,催生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全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10项。

宁夏在加大对企业科研投入和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还落实有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企业减免税金8000万元,对64家科技型企业的6.3亿元贷款通过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贴息补助。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马清贵说,宁夏今年科技工作的目标是取得自治区科技成果200项,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原标题:宁夏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