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决定发行2014年第一期、第二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
  根据公告,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6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14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7年4月10日和201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从2014年4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