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渐

“8·03”昭通鲁甸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灾区受灾群众生活。

不断加大救灾物资调运力度。地震发生后,民政部门迅速启动救灾物资调运机制,采取部队车辆运输、部队官兵搬运、警车开道、专人护送的方式,第一时间向灾区调运救灾物资,同时,积极向民政部争取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千方百计保障救灾物资运送。本次地震灾区处于滇东北高原山区,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地震发生后,为了将救灾物资第一时间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交通管理部门,优先保障救灾物资的运送,并采取直升飞机空投的办法,为受灾群众提供急需的生活物资。

督促指导做好资金物资发放工作。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是抗震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资金物资发放工作又是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中最核心的内容。为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尽快将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民政部门不断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类军用民用车辆紧急投入抢运救灾物资。同时,下发了《关于抓紧发放受灾群众应急补助资金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资金物资发放工作。严格规范资金物资管理,制定下发了救助资金和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发放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发放要求,从制度上保障了资金物资的规范安全运行。

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灾区通过搭建帐篷、用彩条布搭建临时过渡安置房等方式,对转移受灾群众进行安置,共设立集中安置点342 个,并实行社区化管理,配套设立社区工作站、医务室、警务室,热心为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服务。截至8 月10 日20 时,此次地震造成的22.97 万紧急转移安置人员,集中安置11.66 万人,分散安置11.31万人。截至8月10日20时,灾区累计共发放帐篷42732顶、棉被49588床、衣服78927 件(套)、折叠床14968张、大米702.91 吨、矿泉水134143件等救灾物资。实现了9 度、8 度范围内的农村受灾人口物资全覆盖。此外,为了保障应急救援阶段和恢复重建阶段的粮食供应,积极与省粮食局沟通,必要时动用省级储备粮供应灾区。

精心组织开展接收捐赠工作。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省慈善总会及时发布捐赠公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截至8 月11 日17 时,共接收昭通鲁甸“8·03”地震捐款49740.97 万元,在接收的款项中,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接收15094.7 万元、省财政厅国库处接收17600 万元、省慈善总会接收8056.18 万元、省红十字会接收996.2 万元、省工商联合总会接收642.2 万元、昭通市接收7351.69 万元;接收捐物价值14782.49 万元,其中:云南省慈善总会接收846.43 万元、省红十字会接收1334.3 万元、昭通市接收12601.76 万元。

积极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云南省、市、县民政部门主要领导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对遇难人员遗体运送开辟绿色通道,在征得遇难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通过火化、土葬等方式对遇难者遗体进行处置,截至8 月9 日19 时,灾区所有遇难人员善后事宜已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进入灾区。云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 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协调服务组”,同时建立“ 云南省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高效参与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积极与人民网、新浪、腾讯、《云南日报》等16家媒体对接;开通了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搭建社会组织为灾区服务的桥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服务,截至8月9 日18 时,成功对接救援队和灾区需求信息11 条,协助做好中国福利基金会、壹基金等16 个社会组织对灾区的救援工作。

(原标题:云南民政:一切为了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