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8日讯,财政部周五官网发布《关于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的指导意见》文件显示,财政部将启动2014年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文件指出,目标价格补贴对象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区)大豆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及企事业单位等);目标价格试点期间一年一定。2014年大豆目标价格为4800元/吨;试点省(区)大豆市场价格分省确定,为采价期内该省(区)大豆平均收购价格,采价期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试点省(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确定补贴方式,具体可选择按实际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补贴。

编辑:郑丽纯 审校:张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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