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中咨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3家以及整改的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5年第十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