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2015年4月2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7,000,000股新股。2015年4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1元/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000,000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109,94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8,944.23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77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5年4月2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35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作为老百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老百姓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自2015年4月23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老百姓的持续督导工作内容如下: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瑞银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和审查,具体披露文件及核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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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