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已无房地产税法

贯穿2018年全年的房地产税法出台预期,终将落空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在此次会议的议程中,并无出现房地产税法的字眼。

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是2018年年度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法今年已经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能。

然而,并非所有立法过程的首次亮相都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牵头起草单位是国务院下属部委,也会出现这些部委先行将立法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形。

比如最近的《疫苗管理法》。

11月11日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对外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强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相关主体责任。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的,受种者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待征求各方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该法才会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房地产税法的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

在今年年底之前,上述两个部门会将房地产税法的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吗?目前来看尚无迹象。

近几年来,房地产税法一直被各界视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一部分,不少人士冀望其能影响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格局。

从2017年底至今的一年时间里,房地产税法的出台预期一度高涨,无论是楼市看空方还是看多方,在讨论房地产市场走向时也都将其视为最重要的一个变量因素。

这一年间,各种版本的房地产税法细则流传坊间,一时激发民议无数。多家机构对房地产税法正式出台时间的预测,最终纷纷被证伪。

2017年12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曾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这是官方层面,迄今为止对房地产税法的一次最完备阐述,也给了外界以足够大的想象空间。

2018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曾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第一类项目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

“对于列入立法规划一类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应当完成,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的,或者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理解这种表述?简单来说,即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的五年之间,房地产税法应当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房地产行业对于中国经济的重要性无需多言,这也决定了一个被外界预期足以影响全局的房地产税法,其势必考虑出台时机的必要与适合。

2018年的中国楼市走向,恰如北方的四季分明,又一一对应,一年之间经历了由高烧到降温的全程体验。

当前的楼市销售趋势,以及房地产投资趋势都已经进入增幅放缓的通道,楼市寒冬之说虽有夸大之嫌,但万科这种龙头房企都在高喊“活下去”之际,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必将成为决策层面的一个重要目标。

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税法还会加速出台吗?2019,悬念仍存。

作者:刘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