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高先生去银行办理贷款买房,却遭到工作人员嘲笑:连50块钱你都贷款,你还能到银行办理什么业务?原来银行工作人员查出,高先生征信中有一笔每个月需要偿还50元的网贷,因此拒绝给高先生办理业务。高先生很迷茫:我没有办理过网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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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打算去银行贷款买房,却被告知他名下还有一笔网贷未还,上了银行的征信黑名单。

高先生一头雾水,自己从未办理过任何贷款,怎么被上了征信黑名单?在和银行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后,发现高先生失信的只是一笔50块钱的网贷,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嘲笑他50块钱还要办贷款,高先生倍感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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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自己查看了贷款时间,发现这个网贷的办理时间有点熟悉,经过回想,这不就是自己办理宽带的时间吗?而费用也恰好是每个月50元的网费。

让高先生疑惑的是,自己明明办理的是网费,现在怎么变成网贷了?再说自己当初是一次性缴纳了所有的网费,并不是逐月缴纳的,这是怎么一回事?高先生怀疑是营业厅动了手脚。

高先生带着记者找到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可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的提问表现得十分冷漠,俨然和平日里的服务态度有着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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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再怎么询问,工作人员都默不作声,这让高先生更加肯定,是他们背地里瞒着自己进行操作。

见记者不问清楚不罢休的态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高先生之前是办理的分期支付网费,而这个分期就是网贷,但是其中的秘密确实不能透露。

高先生非常气愤,当初签这个合同,工作人员明明说那是赠送话费的,话费分期到账,让他签个字走一下流程,随后会赠送一份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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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事情并非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面对质疑,工作人员冷漠地回复道,这份合同是高先生自己签字的,与他们并无关系。

高先生拿出当初签的《分期告知书》,这份告知书中,没有提及半点网贷字样,营业厅分明是在玩文字游戏,偷偷给他办理一个网贷。

更让高先生感到疑惑的是,他明明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网费,钱在何处?现在每个月的网贷又是谁在帮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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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疑惑,高先生给网贷公司打去了电话,从网贷公司客服人员口中得知,他们和营业厅之间是合作关系,每个月的贷款均由营业厅来支付。

也就是说,营业厅在高吴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忽有高先生签下了合同,然后再以高先生的名义进行贷款,用他交的网费再去还贷款公司的钱。

要不是高先生这次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受阻,他可能会被一直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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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上如何评价此事?

首先,高先生在与营业厅签订合同时,营业厅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其是签订的是贷款合同而谎称是话费返还合同高先生基于此签订了该合同。

营业厅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许女士真实情况,欺骗其签下贷款合同,此行为存在欺诈。通过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欺诈合同予以撤销,高先生不需要担负任何还款责任。

其次,通过记者的采访及网贷客服回复中得知,该合同的签订,并非营业厅工作人员的个人为之,而是营业厅的常规操作,目的就是用顾客的身份去申请贷款套现。

新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在无条件退款以后,消费者还可以获得相应价值的三倍赔偿。

虽然营业厅的合同存在欺诈,不过高先生在缴纳了相应的网费后,享受到了价值相符的产品,不符合消费者权益法中的欺诈销售,因此,高先生并不能获得退一赔三的补偿。

但是营业厅行为也触碰了法律,以欺诈的行为,擅自挪用高先生个人信息去金融贷款,损害了高先生的应有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此行为不但让高先生背负了贷款,被拉入黑名单,并且在高先生购买房屋时,对其造成了极大地困扰,高先生可以对营业厅提起诉讼,索要请求赔偿。

最终,高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公司高层,公司高层表示在两到三个工作日的时间,给高先生出具一个非本人主观贷款的证明,先解决高先生去银行贷款的燃眉之急。

但是营业厅玩文字游戏,忽悠高先生签下分期贷款合同的事情,公司的工作人员却绝口不提。

业务员为了冲业绩玩文字游戏的套路屡见不鲜,但是这样的做法只会失去顾客的信任,亲爱的读者,您遭遇过这种套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