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文明上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造谣传谣者

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近期,达州市渠县网信办和渠县公安局接到网民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二中跳楼学生刘某写给全体老师的一封信!”以一个学生的身份控诉老师在校外办辅导班,自己家里困难还被迫交补课费,在本地微信群里引发讨论和关注。

信中表述:父母一个月工资加起来3000元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平常家里一个鸡腿炖几个土豆,妈妈总是把肉挑到自己碗里,父母吃土豆,但学校各种补课要交1000元,父母都会及时上交。补课时老师很卖力,教室上却不用心,老师将教学作为赚取钱财的工具,而不是作为一种崇高事业。

经渠县公安局民警核实,该谣言为网上旧信息,多省多平台网警已经辟谣,但渠县网民余某容、李某辛不经核实,仍然在各自多个微信群转发该信息,因该信息未注明省份、区县且为不实信息,易引发大量群众猜测、瞎想,扰乱地方社会治安秩序和教学秩序,抹黑、诋毁国家教育制度。

4月26日,渠县网信办和渠县公安局依法对多次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余某容、李某辛给予了行政处罚,同时对少量发布者且情节轻微的徐某、赵某等6名造谣、传谣者给予了批评教育,责令写下保证书,并在微信群里主动辟谣,消除不良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竹县委网信办

联合大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公布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一、李某某拍摄虚假视频网络谣言案

近期,大竹县委网信办、大竹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李某某(男,28岁,大竹人)为博人眼球,吸取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拍摄虚假视频编造发布“某人因赌博一晚上输了一百万人民币,出售名牌物品”的虚假信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大竹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二、王某某编造消防车救火无水网络谣言

近日,大竹县委网信办、大竹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王某某为博眼球、蹭热度,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条“消防车救援无水”的虚假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大竹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三、饶某某编造大竹二中学生跳楼网络谣言案

近日,大竹县委网信办、大竹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饶某某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抖音平台编造“大竹二中学生刘雅婷跳楼前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绝笔信”的虚假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和转发,对相关学校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大竹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饶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在互联网、微信群、微博、QQ群、短信群等散布有关疫情、警情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