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为持续深入推进庭审优质化,不断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法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4月29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交流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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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中院单琬甜、霍健、铁东法院于丽新、立山法院付玉四位审判团队审判长,分别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介跳单案”“保险案”“承揽合同纠纷案”“劳动争议案”进行案例分享。案例都运用了诉答文书规范化、心证公开、释明权行使等新型庭审方式,在庭前准备阶段就明确诉讼请求、固定无争议事实、确认争议焦点,最终高效快速地审结案件,实现一案终结、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案例也在会前提交相关专家评审,并得到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等专家的充分认可。

分享过程中,市中院、各基层院民事部类员额法官就案例分享感悟并深入讨论。“当事人没有代理律师时,利用规范化的诉答文书能够让当事人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辩论意见。”“经过心证公开,当事人有了心理预期,能够更好地接受判决结果。”“归纳争议焦点时,可以采用递进式归纳的方法,避免争议焦点的内容重合。”“这个庭审让我备受启发,将当事人是否诚信作为增设争点,让审理案件的思路更加明晰!”大家就案切磋,在实践中磨炼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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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法官都能熟练掌握书状先行、争点整理、心证公开等审理“小切口”,切实做到疑点排除准确,争点归纳明确,释明权行使适当,庭审优质高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对分享案例进行点评。

庭前准备和争点整理是开好优质庭审的前提和关键,如何在庭审前确定诉讼标的与争议焦点如何行使诉讼指挥权以保障庭审集中高效进行?陈林结合案例与大家分享经验。要坚持对起诉状进行一贯性审查,对答辩状进行重要性审查,通过引导当事人补充完善诉辩意见,有效形成诉辩争锋,凸显争执点。要按照法律争点、事实争点、证据争点依次整理,庭审集中调查证据,准确聚焦审理核心。坚持争点未确认之前,不贸然开庭,不全面审查证据,确保庭前准备充分再充分。要通过观摩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对于复杂案件更要学会抽丝剥茧、循序渐进。要善于行使释明权和适度心证公开,通过对话交流等方式,让当事人广泛参与到法官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中,不断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感和接受度,确保庭审高质量运行,促进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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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雷主持,鞍山两级法院民事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会。会议采用电视电话形式,主会场设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各基层院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