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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篇“神话与传说”,对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与志怪小说作品源流、以及古籍文献的著录和论述作了考证和阐述,继续试释之。

原文:志怪之作,庄子谓有齐谐,列子则称夷坚,然皆寓言,不足征信。《汉志》乃云出于稗官,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固非一谁某之所独造也,探其本根,则亦犹他民族然,在于神话与传说。

开头鲁迅即提到了庄子和列子对志怪小说的记载。

《庄子·逍遥游》第二段“《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说《齐谐》这本书记录了一些神话传说故事。

古人撰有《齐谐记》和《续齐谐记》。《齐谐记》是南朝刘宋时东阳无疑编著,赵宋时亡佚,今存《玉函山房辑佚书》本、鲁迅《古小说钩沉》本、《笔记小说大观》本。《续齐谐记》为南朝萧梁时吴均撰,成书时间约在天监九年(510)至普通元年(520)之间,原书已佚,今存明辑本一卷共十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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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汤问》中夏革对商汤说,“终北之北有溟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其长称焉,其名为鲲。有鸟焉,其名为鹏,翼若垂天之云,其体称焉。世岂知有此物哉?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所以夷坚听说了这些神话故事之后就记录下来。

庄子、列子以及其他人所写的志怪小说都是虚构出来讲大道理的“寓言”故事,《汉书·艺文志》中所录的“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见第一篇《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也是“稗官”采集于民间,这些作品不是某个人独立完成而是集体创作的,所以从本质上说,这些志怪小说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明一样都是神话传说,也就是中国小说最初的记录和样子。

原文: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神话大抵以一“神格”为中枢,又推演为叙说,而于所叙说之神,之事,又从而信仰敬畏之,于是歌颂其威灵,致美于坛庙,久而愈进,文物遂繁。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惟神话虽生文章,而诗人则为神话之仇敌,盖当歌颂记叙之际,每不免有所粉饰,失其本来,是以神话虽托诗歌以光大,以存留,然亦因之而改易,而销歇也。如天地开辟之说,在中国所留遗者,已设想较高,而初民之本色不可见,即其例矣。

上古时候的人们看见大自然的各种现象变化表示不能理解,因为这些事情已不是人力所能为,于是就想象和编造了各种故事对此进行解释,这就是神话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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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神话,一般都要先创造有“神格”的神,比如盘古、女娲、共工等等,然后以他们为主角编造故事去解释那些不能理解的自然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神身上承载的神迹越来越多,于是开始为他们设祭坛立神庙作歌谣一代代传承,这样就形成了早期的神话宗教信仰,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始了文学、音乐、美术等等文艺作品的创作行为。

这些神话传说与文学创作相辅相生,神话为创作提供素材,创作为神话粉饰增益,一代又一代的创作人在歌颂这些神的时候,总不免要为他们增加更多、更大的神迹,所以故事编得越来越玄乎,到最后就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诸如盘古开天地、女娲炼石补天等等神话,同时还创作了如庄子、列子中所讲的动辄几万里周长的山、几千里大的鸟和鱼、能撑起天地的螯、身长几十长的巨人等等,神话逐渐失去了“初民之本色”,我们已经无法在这些文学作品中去探寻先民们的思想。

原文:迨神话演进,则为中枢者渐近于人性,凡所叙述,今谓之传说。传说之所道,或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其奇才异能神勇为凡人所不及,而由于天授,或有天相者,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刘媪得交龙而孕季,皆其例也。此外尚甚众。

随着神话创作活动的不断演进,除了开天辟地的天神、宇宙神一类外,那些上古时期的部落首领和英雄人物因为有异于常人的能力和事迹开始被神化,比如三皇五帝、祝融共工等等;而后来的统治者们出于统治需要也纷纷和天神发生关系,比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比如“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的刘媪生汉高祖刘邦等等,以至于此后史书中历朝历代的帝王出生时一定要有天象异常的情况出现,以此表明自己的统治地位来自于天神所授而不可置疑。

古人素来既有将神话当作史书的传统,也有将历史变成神话的习惯,直到今天仍不例外。这些明显臆造的神化行为迄今仍被记录在我们的官修正史之中,两千多年来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