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大礼堂在维修的过程中被烧毁,网上一片哀嚎,其中很多应该是河南大学的毕业生,那是一种对“失去”表现出来的痛心。

一个处于伤心中的人必然要问些“为什么”之类不合时宜的话,来释放部分内心中的不满。但另外的人却连这种小小的抒发所携带的责怪,都无法容忍。

评论区里的毕业生把这种不满延伸到了消防通报的用词上,那可是民国时期的建筑,是无数河大学子记忆里既实用又美好的礼堂,什么叫“一建筑”?它不配有一个名字吗?

这显然是合理的情感的抒发,并不属于纯粹的指责,我们都知道消防不为某一座古建筑而生,所以即便人们看到这种指责也不会去责怪消防部门的文化程度不够高。但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不满,就引发了不小的争执。

“消防部门眼里那就是‘一建筑’,所有建筑都一样,没有区别。”

我个人极其抗拒这种什么指责都无法接受的网络环境,别人的房子被烧了,他表现的情绪比外人更强烈一点怎么了?你眼里那是房子,他眼里那是家。

连这么一丁点负面的诘问都难以接受的话,那么想要追究其他东西就更难了。不仅在此事之上,往后同样如此。用星号代替的汉字,各种“某”的代名词,这是一种趋势,一种人为渲染、推进的趋势,并且不准质疑。

显而易见,这种意外事故并不完全属于意外,它里面还有人的因素。只有在这个“人的因素”里不含有任何利益时,才能被叫做疏忽。

那么“烧死大礼堂”的事故中,存不存在利益链条呢?招投标怎么做的,有没有一层层发包,这种古建筑维修有没有组织论证会?

很无奈的现实,如今的招投标,即便是不需要特殊技术,也不属于紧急工程的招投标,也很难让人们相信其中没有猫腻。

甚至不是“很难相信”,而是大部分人都“不可能相信”。

修缮大礼堂的招标费是650万,北京同兴古建筑有限公司用435.6万的投标价拿到手,合同工期180天,2024年4月7日之前所有修缮项目全部完工。

很显然,曝出来的照片显示即便到现在,修缮的工作也没有完成。不过这要是找借口,还是不难的,比如说施工期间发生了外界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期顺延。可更关键的问题在于2023年,这家公司被北京的消防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原因“在建设工程内部设置宿舍,且没有进行内部防火检查。”

这种处罚至少会被公示两年,而公示期间招标方选择避开被处罚的投标方是共识。此处的招标方倒是海纳百川,什么歪瓜裂枣都不在乎。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又在古建筑里弄了员工宿舍出来。

对通报里的用词“一建筑”表达不满,是河大学子们对精神和记忆的一种守护,这样的斥责并没有什么伤害性,它是社会里最正常的表达。

在那之后,对招投标的怀疑、对事故的斥责,是程度更深的追问。这种追问带来的同样不是伤害,而是改变。

只有真正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才会斥责猫腻与潜规则,而外界无法感同身受的人,需要理解包容并支持他们,因为这种改变一旦出现,辐射面是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