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15日上午10时,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针对新版《生物安全法》草案(编号H.R.8333)召开了听证会,并且通过了该法案。该法案日前曾作出修订,明确将美国生物医药行业与药明康德(603259.SH)、药明生物(02269.HK)等公司脱钩的最后期限设定在2032年1月1日。

据了解,接下来H.R.8333法案将进入到众议院全体投票环节,并且还需经过参议院全体投票表决通过,才能由美国总统将其签署成为法律。

北京时间5月16日早间,药明康德也再度发布公告进行澄清。

公司表示,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我们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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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亦表示,在未来数月中,H.R.8333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H.R.8333草案以及经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投票通过的编号为S.3558的立法草案进行沟通和对话。H.R.8333草案及S.3558草案的内容需要达成一致且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

4月29日晚间,药明康德(603259.SH)公布了一季报业绩,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下降10%左右。

从药明康德一季度报看,浦银国际证券认为,美国生物安全法草案负面影响开始显现:一方面,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草案已明显影响Wuxi ATU业务获取新订单和新客户(由于涉及提取病人细胞,客户担忧增加),因此该板块1Q24收入同比下跌13.6%、环比下跌0.4%。另一方面,个别早期研发客户由于议案草案的扰动取消了部分早期研发服务。

有CXO企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生物安全法》草案违背了商业逻辑,该法案最终何去何从,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一旦落实的话,会对药明康德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纵观全球大型药企,除了分布在美国外,还有很多在欧洲,后者很难被美国《生物安全法》所限制。目前也不排除会有一些订单可能转移到中国其他医药外包公司。整体上看,在全球市场竞争中,中国医药外包公司仍具备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