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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丨汉中市部分砖瓦厂违法采挖损毁生态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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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丨汉中市部分砖瓦厂违法采挖损毁生态植被

2024年8月,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汉中市部分砖瓦厂无证违法开采粘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生态植被损毁严重。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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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现有砖瓦厂49家,其中7家有粘土矿山采矿权、6家有页岩矿山采矿权、36家无审批矿山。全市砖瓦行业整体存在治理水平落后、管理工作粗放的问题。

二、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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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频发,违法开采粘土。《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不得擅自开采粘土”。督察发现,汉中市13家有采矿权的砖瓦厂,仅有1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余12家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城固、洋县有5家砖瓦厂采矿权到期后未延期许可证,擅自无证开采粘土,导致地表裸露,生态植被损毁严重。其中,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和李家河新型建材厂2021年至今持续违法开采粘土,仅2024年初至督察时,贾山页岩砖厂擅自在桔园镇贾山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开采粘土约1.1万方;李家河新型建材厂擅自在龙头镇熊家山村集体土地上开采粘土约0.2万方;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2024年擅自开采粘土约0.1万方,损毁生态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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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不力,擅自生产实心粘土砖。《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33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实心粘土砖。”第61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督察发现,2023年以来,汉中市自然资源部门虽对砖瓦企业生产实心粘土砖开展了排查整治,但部分县区排查整治措施不够有力,监管存在“宽松软”,导致本应只能生产空心砖、页岩砖的砖瓦企业,持续外购黄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环评批复为生产页岩砖,其粘土矿采矿权于2017年6月到期,但该厂2020年以来外购约10万方粘土生产实心砖;城固县董家营七里店砖厂环评批复为生产页岩砖,其粘土矿采矿权于2016年12月到期,但该厂2020年以来外购约5万方粘土生产实心砖;城固县城龙砖瓦厂2023年以来外购约2万方粘土生产实心砖;洋县龙泉环保建材厂和龙亭新型建材厂自2023年起开始违规生产粘土实心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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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毁植被,治理修复推进缓慢。《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复垦条例》第10条规定,“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督察发现,汉中市部分砖瓦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长期违法生产。截至2024年8月,全市49家砖瓦厂有18家无用地审批手续。督察还发现,部分砖瓦厂未按要求对占用土地进行复垦,现场大量山体被破坏,开采面裸露,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附近山体被挖空,约0.2万平方米黄土裸露,周边地面形成2个直径约40米的深坑,截至督察时未开展生态修复;城固县李家河新型建材厂、城固县城龙砖瓦厂、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的矿区约30%未完成生态修复,黄土裸露;城固县董家营七里店砖厂未及时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开挖后形成2个直径约20米的水坑,每逢汛期,厂区煤渣随雨水流入水坑,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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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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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自然资源部门及城固县、洋县思想认识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督管理偏松偏软,对砖瓦厂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导致生态植被严重损毁。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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