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民告官的,但体制内退休干部控告乡政府的案例却非常少见。
近日,有甘肃的读者向勇哥评说反映,其位于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任岭村的一处老屋,遭什社乡政府强行拆除后,至今未完全获得合理补偿。
这名读者名叫张智勇,退休前系原庆阳市政协副县级干部。
据他说,2024年5月28日,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政府在没有向他送达任何强拆通知的情况下,就动用机械,拆除了其位于西峰区什社乡任岭村庙西组44号的老屋。
这处占地1.5亩的宅院,包含五间平房、三丈箍窑、大门楼等建筑,总面积超500平米,连同周边数百棵竹木,是张智勇母亲留下的遗产。
在征地过程中,因利益博弈,很多时候部分基层政府因拆迁工作推进不顺而实施强拆。
但合法的强拆,通常是在拆迁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且提前向被拆迁人履行了告知、催告等法定程序后,才会实施。
据张智勇描述,在强拆前,他并没有收到当地法院或乡政府的通知,且拆除行为还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那次强拆,不仅将他从母亲处继承的老屋夷为了废墟,其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也被灭失,老屋中的家具在强拆中亦不知所终。其中包括其母亲结婚时所制作有近百年历史的一件描花木柜。
强拆事件发生后,张智勇曾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被经层转交由西峰区纪委查办后,却得到了什社乡政府强拆行为“不违法”的匪夷所思的回复。
那么,什社乡政府实施的强拆行为到底违法还是不违法呢?
张智勇认为,什社乡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本身不具备强制拆除合法建筑的权力。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七条,《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条文均明确,行政机关无自行强拆合法建筑的权力。
一边是懂法者以法律为准绳,直指乡政府强拆违法;一边庆阳市西峰区笃定强拆不违法,这场关于法律的分歧,本质上是公民合法财产权与越界行政权力的直接对抗。
而对照法律规定,凡是未经法院裁定的强拆行为均涉嫌违法。所以,作为母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张智勇认为他理应获得合理补偿。
遗憾的是,他的这一诉求至今未能完全实现。
作为一名曾在庆阳市政协任副县级的退休干部,张智勇的遭遇令人唏嘘。他熟知法律法规,却无法通过法律法规阻止老屋被强拆。
一个懂法的体制内退休干部尚且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普通群众遭遇类似情况时,又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不被侵犯呢?
勇哥评说认为,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公民个体还是行政机关,都应恪守法律底线、遵循法定程序。
甘肃庆阳发生的这起官告官强拆事件,尽管拆的是几间老屋,但拆掉的是基层法治的公信力。张智勇的维权路,尽管走的是个人诉求,却是法治精神落地的试金石。
如今,张智勇仍在为强拆中遭受的损失四处维权。
由此可见,庆阳的基层法治建设,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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