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吴娜)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反垄断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持续提升反垄断工作司法执法质效。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涉重点民生领域存在应当追究公益侵权责任的反垄断行为线索,应及时移送省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垄断行为需要行政机关予以处理的,应及时移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涉及损害公益的垄断案件线索,行政执法部门可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及时提取和固定证据,便于同步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实施意见》强调,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职,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来源:检察日报